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优势,以典型案例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防线,3月12日植树节,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搬进案发地——乐东黎族自治县向阳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把庭审现场变成法治课堂,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的创新模式,实现审判案件与普法宣传同频共振。

庭审流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充分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韦某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砍伐林木,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综合考量韦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作出后,韦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通过当庭购买碳汇,缴纳罚金等方式接受法律惩处。

此次巡回审判特意邀请向阳村广大村民到场旁听,让村民近距离感受司法审判的庄严氛围,直观了解滥伐林木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象可感。庭审前后,法院工作人员精心布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展板,向在场村民发放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册,围绕森林资源保护、林木采伐审批流程、破坏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沉浸式普法宣传,让村民在等候、旁听庭审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胡欠欠与村民们围坐在一起,开启“拉家常式”普法交流。对于村民普遍关心的“自家种植的树木为何不能随意砍伐”“合法采伐林木需办理哪些手续”“滥伐林木将面临何种处罚”等热点疑惑,法官结合本次庭审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细致讲解案件背后的法律逻辑,耐心回答群众的每一个问题,彻底解开村民心中的法律困惑。通过鲜活的案例讲解,有效纠正了群众“林木自有、随意处置”的错误认知,让生态保护理念和法治意识真正扎根群众心底。
下一步,白沙法院将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常态化开展生态司法巡回审判系列宣传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拓宽宣传覆盖面,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生态保护意识,争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守护者,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符晓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