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城市渐入静谧,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的灯光依然明亮,在夜色中勾勒出温暖的司法剪影。民一庭的两间办公室里,电话声此起彼伏,这一通通电话,连接的不仅是案件原被告双方的诉求,更承载着两家企业对公平正义的急切期盼,也凝聚着法官们为民解纷、助企纾困的赤诚之心。
近日,民一庭郭鹏飞和王菲两位法官利用休息时间,通过一轮又一轮耐心的电话沟通、细致的释法明理,成功“打包”调解了三件原被告相同的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既跑出了司法办案的“加速度”,更以暖心举措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注入了浓浓的司法暖流,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

案件回顾 工程量成“罗生门”,鉴定之路两难行
这三起案件案情高度相似,却牵扯着两家企业的切身利益:原告公司称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建设工程,但被告公司认为实际工程量与约定不符,因此迟迟未足额支付工程款。双方僵持不下,原告遂诉至法院。
若按常规司法程序推进,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环节几乎是板上钉钉——工程款结算的前提,是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原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对于企业而言,这样的流程不仅意味着结案周期将被拉长数月甚至半年,耽误企业资金周转,而且鉴定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支出,可能让企业陷入“赢了官司、输了成本”的困境。
法官破局 挑灯夜战显担当,用心搭建“连心桥”
“企业经营不易,涉企案件拖不得、等不起。我们多花点时间,就能为企业多省点成本、少添点麻烦。”作为案件承办人,郭鹏飞、王菲两位法官深知涉企案件“拖字诀”的危害。此时正值民一庭第一季度“集中攻坚”阶段,为了尽快为企业定分止争,两位法官主动扛起责任,把休息时间变成办案时间,开启了“午休连轴转、下班不打烊”的加班模式。
两位法官耐心梳理案件焦点,分别与原被告代理人进行了多轮沟通,用真诚换理解、用专业破难题。一方面,他们向原告细致分析鉴定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及潜在的败诉风险;另一方面,也向被告详细解释合同履行的法律义务、违约后果,以及诉讼纠纷对企业信誉、长远发展的影响,劝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从傍晚到深夜,电话沟通从未间断,释法明理从未松懈。面对双方的疑虑和诉求,两位法官始终保持耐心、细心,逐一回应疑问、化解分歧,慢慢消融了双方的隔阂。最终,在两位法官的耐心撮合下,双方逐渐放下成见,从最初的“据理力争”转为“互谅互让”,三起案件在短时间内顺利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限期内给付工程款共计95万元,原告自愿放弃部分争议款项,三起纠纷在一天内圆满化解。
三重意义 不止是“结案”,更是“解结”
这起“打包”调解案,不仅是承办法官辛勤付出的生动缩影,更体现了长春新区法院服务大局的司法智慧、助企发展的司法智慧,背后蕴含着三重暖心且务实的积极意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算好“经济账”,为企业降本增效。成功避开繁琐的司法鉴定程序,不仅直接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数万元的鉴定费用,更将原本需要数月的结案周期大大缩短,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用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了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二是打好“攻坚战”,为审判提质增速。这是民一庭在第一季度“集中攻坚”阶段取得的又一重要战果。两位法官用实干担当展现了新区法院干警“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优良作风,也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以司法“加速度”回应群众和企业的司法需求。
三是优化“软环境”,为企业护航赋能。涉案双方均为辖区企业,诉讼不仅是法律博弈,更是对彼此商业关系的考验。调解结案的方式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后的彻底决裂,既化解了当前矛盾,也为两家企业间未来的合作保留了空间和体面,用司法温度呵护了营商环境的“绿水青山”。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心是最强的司法动力。新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涉企案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立足企业发展需求,主动靠前服务、精准破解难题,通过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化解企业纠纷,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