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西工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河南洛阳西工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2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人流量较大的超市门口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面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产品质量纠纷、网络购物维权、老年消费陷阱等热点问题,干警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依法维权的方法和途径。

“我买的新手机用了三天就开不了机,商家说只修不退,这合理吗?”面对一位群众的询问,干警解答说,手机存在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建议其携带购机凭证与商家再次沟通,如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另一位群众就网购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的情况进行咨询,干警向其解释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以及“假一赔三”的法定情形,并提醒其在今后网购中注意保存商品页面截图和交易记录。针对老年人群体,干警们重点提醒不要轻信保健品“特效”宣传,遇到免费体验、专家讲座等营销手段要保持警惕,消费前多与子女沟通。面对一个个具体问题,干警们耐心解答、细致支招,让群众带着疑问而来、带着答案而归。

下一步,西工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高效审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群众生活,让依法维权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