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执结民间借贷纠纷案

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执结民间借贷纠纷案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节前发力强震慑、节后续航促履行”的工作思路,持续攻坚执行难题,于3月8日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将司法公正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陈某、彭某与被执行人叶某系邻里关系。2023年,叶某因资金周转需求向陈某夫妻借款,借款到期后,经陈某夫妻多次催要,叶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陈某夫妻诉至新源县人民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叶某限期返还案涉借款。

法律文书生效后,叶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陈某夫妻于2025年1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叶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叶某始终规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为彰显司法权威,2026年2月5日,执行干警联合申请执行人找到叶某并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向叶某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拘传、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但叶某态度消极,仍表示拒不还款,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于当日晚将其送拘留所执行。

2月20日,叶某司法拘留期限届满,其虽表现出协商履行的意愿,但双方就还款金额等核心问题分歧较大,和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松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3月8日,干警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秉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原则,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务实协商。经多轮沟通调解,双方最终就还款金额、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叶某当场一次性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工作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关键环节,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既以强力执行彰显司法权威,又以柔性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刚柔并济、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孜尔达·赛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