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公安局上店派出所又连续查处4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相关违法行为人受到行政处罚。
2026年3月5日,汝阳县公安局上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九小场所”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相继发现刘某、侯某、李某、王某经营的超市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遂当场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袁胜洋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