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6日,由中国法官协会、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举办的征文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全国2200余篇参评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3篇,优秀奖106篇,共计169篇获奖征文。由河南省三门峡中院研究室主任赵曜和灵宝法院干警苏泽江共同撰写的《我的父老乡亲——以司法微光,守护人间烟火》荣获优秀奖!
优秀奖
我的父老乡亲——以司法微光,守护人间烟火
作者:赵曜、苏泽江
初秋的午后,阳光没有了盛夏的炙热,温和的洒向大地,透过树叶间渐渐舒朗的缝隙,在人民法庭庄严的法徽上投下斑驳而灵动的光影。此时,光影雕琢的法徽,像一位身披法袍的智者,用光与影的笔触,在天平两端细细的勾勒着人间的公正与慈悲;更像一个时光播放机,依稀能够看到拿到赔偿款后喜极而泣的笑脸、名誉恢复后渐渐舒展的眉头、夫妻重归于好后牵起手的幸福……
还记得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太阳毒辣、蝉鸣聒噪,李大哥愁眉苦脸的蹲坐在法庭外的石阶上,一双布满老茧的手攥着一沓被汗水浸湿了的材料。我问他:“现在还没到下午上班时间,你来这么早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外面太热了,先坐到法庭里面来”。他看了看我,忽然抬起头,眼眶湿润着说:“法官,我老家是外地的,在这儿附近的矿山打工,前段时间干活时,被落石砸到腿了,我要起诉矿主”。我递给他一杯水,问:“你现在手上都有什么材料?”他说只有住院的材料。我跟他梳理着什么时间开始在矿山工作、有没有劳动合同、有没有缴纳社保、工资谁支付、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故、有没有报警、什么时间出院……他说:“现在矿主只给医院交了医疗费,其他费用都没有赔偿,我家里还有两个学生娃娃等着用钱,我现在就想让矿主尽快赔我钱”。我安慰他:“先别急,矿主肯定是要赔偿你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需走诉讼流程。”就这样,我向他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及诉讼流程。他经过考虑,决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后来经过司法鉴定,李大哥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三处十级伤残。经过我们多次与被告矿山企业沟通、调解,被告除在原告住院期间垫付的13万余元外,再赔偿李大哥各项损失27万余元。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李大哥动情的说:“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原本以为被告在你们当地有权有势,这个官司肯定不好打,我真的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那一刻,我明白了,李大哥拿到的不仅仅是赔偿款,更是法律给予一个公民的希望与温暖。
这样的场景,在我近十年的基层司法工作中曾反复出现。我的父老乡亲们——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那些走街串巷的小贩,那些风吹日晒的建筑工人——他们与法律的关系,曾经如此疏远而又亲切,或许我们便是他们与公平正义连接的纽带。第一次见孙大爷时,他坐在法庭门口的座椅上,手里紧攥着被汗水浸湿的接种凭条。他怯生生地问:“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可咱这被狗咬伤的小事,能管吗?”“能管,必须管!”我拉着他的手走进诉服中心,引导他书写民事起诉状,并梳理证据材料。原来他被同村村民饲养的犬只咬伤,接种狂犬疫苗花了4265元,经所在村委会多次协调,对方不同意赔偿。孙大爷实在气不过,可他的孩子在外地打工,无法帮他立案、诉讼,他这才独自来到法庭。在帮他办理立案手续时,我想到我的父辈们,一辈子奉公守法、勤恳本分,遇到纠纷多是忍气吞声、大事化小,总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我要让孙大爷知道,人民法官从来不是高高在上的摆设,而是老百姓触手可及的“守护者”。我们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判决后被告彭某主动履行,赔偿了孙大爷4265元。
农村的法治意识觉醒,是一个缓慢而深刻的过程。一位老村长曾对我说:“法官,咱们村里的事,就像一团乱麻,理不清剪还乱。”但正是这些“乱麻”,构成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微观基础。在一起土地承包纠纷中,原、被告是亲兄弟,因为三分地的界限反目成仇。如果简单地开庭判决,可能化解了纠纷,却也割断了亲情。我们决定去争议地块巡回审判。那天,全村老少来了不少人旁听庭审。我们请来老辈人回忆土地变迁过程,拿出卷尺现场丈量,让兄弟俩各自陈述诉求。当证据一一呈现,是非曲直便逐渐清晰。最后,哥哥主动让出一垄地,弟弟羞愧地撤回了起诉。夕阳下,两双手重新握在了一起。这种巡回审判,审判的不只是案件,更是一种法治精神的传播和人心的丈量。
“如我在诉、司法为民”——这八个字是人民法官的职业信仰。它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深刻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方法,它要求我们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不能仅仅把自己看作一个居中的裁判者、局外人,而是要设身处地,想象如果我是当事人,来到法院,坐在法庭上,我希望得到怎样的对待。基层司法工作,三分判,七分调。尤其是在农村,许多纠纷源于沟通不畅或意气用事。如果一判了之,往往案结事不了。所以调解一直贯彻我们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2025年1月至10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的调解率已经达到54%。
近十年的基层司法路,我见证了法治阳光如何一点点照进父老乡亲的生活。从畏法到信法,从避讼到用法,这种转变的背后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现在,村里人遇到纠纷会先想到咱们找法官评评理,而不是咱们托关系、找人摆平。这种变化看似细微,实则深刻——它意味着法治正在成为人们内心的真正信仰。
回望来路,我深深体会到,“如我在诉”不仅是一种司法理念,更是一种情感共鸣。当我们真正把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法律就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成为有温度的生活指南。我的父老乡亲教会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官肩上的职责和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