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的被执行人被找到后

藏匿的被执行人被找到后

2月20日,铁某(中)被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受访单位供图

本报记者 郑芳芳

李海林决定再去找铁某谈谈。

2月24日,他拨通了申请执行人小喜的电话:“我是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海林。关于您和铁某的案子,我想,咱们还有再谈一次的必要。”

电话那头,短暂地沉默了。小喜的犹豫,李海林能懂。就在4天前,他们刚在派出所经历了一场“短兵相接”。

2025年,小喜轻信铁某的花言巧语,一次性向其出借8万元,约好周转一个月即归还。但随后铁某信息渐疏,直至“人间蒸发”。2025年6月,小喜一纸诉状将铁某告上法庭。庭审中,铁某信誓旦旦,签下“每月还1万元”的调解协议。然而,铁某再次爽约。2个月要钱无果后,小喜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李海林手中。查财产、冻账户、纳失信、限高消费……一套“组合拳”打出去,却像是打在了棉花上:铁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人也藏匿无踪。小喜曾2次提供线索,李海林2次实地查访,皆扑空。

转机出现在2月20日。一条线索通过“执行110”紧急传来:铁某因涉嫌诈骗,正在某派出所接受讯问。李海林当即带着小喜驱车前往。

再次见到铁某,小喜情绪激动,坚持要求其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但铁某两手一摊,表示自己仅能凑到3万元左右,一次性还款存在困难。小喜担心一旦松口,铁某会再次“隐身”,坚决不同意分期。最终,铁某因拒不履行被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案件似乎又回到了原点,甚至更糟——被执行人进了拘留所,钱还是没要到。但李海林没有放弃。随后几天,他反复梳理案情:铁某长期辗转于各大酒店,说明他并非完全没有经济来源;但公安部门的核查证实,铁某近期无进账、无存款,且在亲友中已信用“破产”,短期内确实筹钱困难。

“他有履行能力,只是没到‘一次性履行’的地步。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债权,而不是赌一口气。”李海林决定再试一次。

于是便有了开头那通电话。李海林劝小喜调整思路:与其在拘留所外干等,不如设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首付金额,再谈一次。

几经思量,小喜终于松了口。李海林放下电话,立即拨通拘留所的电话,预约了一次特殊的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