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小年,是阖家团聚、喜迎新春的日子。对因车祸受伤的刘师傅来说,这一天更添了一份特殊的温暖——他收到了全部赔偿款,心里悬了大半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起牵涉七方当事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桂林法庭庭长李和的悉心调解下,画上了一个充满温情的句号。

庭审现场
2025年2月,林某将自己的作业车违规停放在人民大街机动车道内,孙某驾驶的大型客车与之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正在作业车上施工的刘师傅受伤、两车损坏。交警认定,林某负主要责任,孙某负次要责任。经鉴定,刘师傅肋骨多发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2025年9月,伤势未愈、经济拮据的刘师傅,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孙某、孙某驾驶的客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客车所属公司告上法庭,并将车主林某、林某作业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刘某本次施工介绍人周某列为第三人。涉及七方当事人,复杂的法律关系,总计16万余元的赔偿诉求……案件一进法院,就显得格外棘手。
承办法官李和了解到,刘师傅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这次事故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康复治疗等不起,家庭生活也等不起。”李和法官意识到,如果按部就班走完诉讼程序,漫长的等待也足以拖垮这个家庭。
“判决能分清是非,但解不开‘心结’,更解不了‘急难愁盼’。”李和法官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力求一次性实质解决纠纷,让刘师傅能尽快拿到赔偿款。调解,谈何容易。主要责任方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具体赔偿金额有异议;次要责任方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责任比例存有疑问,还想分期支付;而所有当事人心里都打着同样的鼓:赔出去的钱,会不会被本案其他当事人追偿?纠纷能不能一次性解决?
面对重重分歧,李和法官没有气馁。他琢磨出了“分头沟通、聚焦共识”的法子:先和两家保险公司一笔笔核算,在法律框架内确定赔偿的合理范围,打下调解的基础;再分别与两位责任车主谈心,把法律责任、诉讼风险掰开揉碎讲清楚,让他们明白,调解是实质化解纠纷的最优选择。每一次沟通中,他都不忘提起刘师傅一家面临的现实困境,引导各方将心比心。
“调解达成,赔偿款能最快到位,纠纷也能彻底了结,更能免去大家日后互相追偿的诉累。这是多赢。” 李和法官恳切地对各方说。法官的真诚与执着,逐渐消融了各方的顾虑。最终,七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由孙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2026年2月10日前,向刘师傅支付各项赔偿12.9万余元;刘师傅则在2月11日前,向垫付医疗费的施工介绍人返还8000元;其它各方就此次事故责任相互不再追偿。
2月10日,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赔偿款如期全额到位。刘师傅激动地打来电话:“真没想到,小年这天能拿到钱!法官,您这是帮我们全家过了个安心年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也感慨:“调解彻底解决了问题,我们也避免了潜在的多起追偿诉讼,省心、高效。”
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纠纷,在法官倾注心力的调解下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在寒冬里,真切地感受到司法公正、效率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