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温情调解化心结 教育挽救护成长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温情调解化心结 教育挽救护成长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政策,以“情感疏导+法治教育+心理干预”多元举措贯穿全程,在高效化解案件附带民事纠纷的基础上,通过监护督促、社会协同、心理疏导等全链条举措,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认清错误、修复心理、重拾人生方向,生动诠释了少年司法“教育、感化、挽救”的核心要义。

该案中,两名未成年人因琐事发生冲突,导致被害人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为高效化解矛盾,法官在庭前先召集双方家长沟通协商,面对初期因情绪对立产生的分歧,法官及时调整策略,将重心放在庭审后的精准疏导上。刑事部分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并未立即进行附带民事部分的庭审,而是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家长面对面沟通,以“父母对孩子的牵挂”为情感切入点,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换位思考自身行为给被害人家庭带来的伤害,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用双语通俗释法,告诫他们青春期需理性处理矛盾、珍惜成长机会。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下,涉案未成年人当场诚恳道歉,握手言和,双方家长放下芥蒂,就赔偿事宜当庭签订调解协议,附带民事部分圆满化解。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心理创伤与行为偏差,法院专门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为未成年人被告人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师通过共情沟通、情绪宣泄、认知矫正等专业技巧,帮助他们疏导犯罪行为引发的焦虑、自责等负面情绪,引导其正确认识错误、重建自信心,为后续回归正常生活扫清心理障碍。

为筑牢家庭监护防线,少年家事审判庭向被告人父母送达“一令两书”即《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主动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同时给被害人家长也下发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监护职责与教育要求,督促家长加强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与日常监管;同时向被告人所在社区下发《关爱未成年人告知书》,联动社区等力量搭建协同帮教网络,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融入支持。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处,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天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始终聚焦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创新多元司法举措,将调解、法治教育、心理干预、监护督促、社会协同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既彰显司法公正,更传递司法温情。下一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打造“石榴籽少审品牌”,发挥天山区人民法院“天平护蕾队”的作用,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根基。(孟金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