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阳县人民法院洪市法庭
田间地头有调解身影,村里屋前有巡回法庭,调解室旁有心理疏导。近年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洪市法庭深耕基层治理沃土,紧密结合辖区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法庭,以小法庭焕发大能量,先后获评“十佳法庭”“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这一切,是洪市法庭让公平正义以可感知、可触摸的温暖的方式浸润民心的真实写照。
“法庭+调解队”
乡音化纠纷 乡情解心结
“多亏你们用乡音讲道理、以情理劝和睦,我的鱼塘损失有着落了!”在烟叶种植户与鱼塘养殖户发生争执的现场,法官和调解员沿着田埂和沟渠仔细查看,一点点核实鱼塘受损情况。他们用当地方言耐心沟通,一边讲事实,一边谈法律。原本情绪激动的双方,渐渐平复下来,最终握手言和。围观的邻居们的脸上,也露出了宽心的笑容。
2025年7月,郭某在自家承包的烟田收完烟叶后,田间下雨积存的废水因为没有及时处理,顺势流入了段某承包的鱼塘。两天后,段某承包的鱼塘开始出现异样:不但水质变得浑浊不堪,塘面还漂浮起很多死鱼。
在调解现场,鱼塘养殖户段某眼眶发红,声音微微发颤:“我辛辛苦苦养了一季的鱼,全都没了……就是他田里流过来的水害的!”
烟叶种植户郭某则在一旁辩解:“水是因为下雨才溢出去的,我也不是故意的,怎么能全算在我头上?”
交谈中,两个人越聊越激动,眼见一时难以谈拢,段某索性将郭某用来运烟叶的三轮车扣了下来。矛盾也因此骤然升级,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面对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法官和调解员没有轻言放弃。他们先后多次上门,有时在塘边,有时在田头,耐心地听,也细细地讲。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老话,到法律上的责任划分,再到今后还要长久做邻居的现实……渐渐地,双方激烈的语气缓和了下来,紧锁的眉头也一点点松开了。
“您这么跑前跑后为我们操心,我也不是不讲理,他们只要补上前期投资损失就行。”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矛盾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这一幕的背后,离不开洪市法庭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成功探索。洪市法庭创新推出“法庭+调解队”工作模式,改变了过去“单打独斗”的司法旧局。通过广泛汇聚专业力量,邀请村书记、退休干部、返聘法官和驻庭调解员共同参与,打造了一支接地气、有威望、懂法律的调解队伍,形成了多元共治的调解新格局。
这些调解员凭借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穿梭在古镇街巷、奔走于田间地头,用群众听得懂的乡音、信得过的情理、准确运用的法律条文,一次次将邻里矛盾、民间借贷等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依托“五心五勤”调解工作法,2025年以来洪市法庭案件调撤率提升至61%,平均结案时间缩短至21天。
“先行调解+心理疏导”
温情疗创伤 案结心亦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馨宁,家庭文明则社会和谐。洪市法庭创新“先行调解+心理疏导”融合解纷机制,聚焦婚姻家庭稳定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引入专业力量将心理疏导融入案件审理全流程,以家庭“小稳”助推社会“大稳”。
陈某甲与陈某乙于2012年1月结婚。婚后,两人性格差异逐渐显现,常因琐事发生争执。由于长期未能建立良性沟通,分歧日深,矛盾最终激化。陈某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乙离婚。
“这个婚,无论如何我都得离!”调解伊始,双方情绪便异常激动,互相指责,现场气氛剑拔弩张。面对难以推进的调解局面,承办法官判断,双方对立情绪深重,且家事纠纷背后常隐藏着复杂的心理症结。为此,法官果断摒弃了“一判了之”的简单思路,转而尝试以心理疏导打开局面。
承办法官从双方的过往感情入手,引导他们逐渐吐露心声。随着回忆展开,剑拔弩张的气氛悄然松动。尽管离婚的决心未变,但双方的对话已趋于平静,核心争议也已从“离或不离”转向了财产分割与补偿的具体方案。
“夫妻结缘一场,即便想分开,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也要理性看待。”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就离婚后的实际问题进行妥善协商,耐心讲解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更着重从未成年子女的情感需求和长远健康成长出发,引导他们理性协商,切实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轮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签署调解协议时,法官再次叮嘱:“婚姻关系可以解除,但父母的责任不会免除。希望你们未来能多关注、常陪伴孩子。”这番话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同。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让离婚的结局不再只有对立与伤害。
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为更有效地化解此类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洪市法庭专门设立了心理疏导室,并鼓励干警主动“充电”提升专业能力——目前已有6人成功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力求在解开“法结”的同时,更能化解当事人的“心结”。2025年以来,洪市法庭已为37名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运用“先行调解+心理疏导”模式处理案件191件,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近90%,切实提升了家事纠纷化解的实效与温度。

2025年9月16日清晨,洪市法庭组织干警早早支起法律咨询“摊位”,以“接地气”的方式把普法阵地搬到集市
“巡回审判+普法宣传”
就地止纷争 法治润民心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也是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洪市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将司法服务延伸至人民群众的“家门口”,让法律以“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方式呈现。这不仅使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从根本上为基层治理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
2025年2月,赵某驾驶车辆因未注意安全,撞上朱某的房屋,造成车辆与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涉案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嗣后,朱某多次与赵某、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方便当事人,洪市法庭打破传统“坐堂问案”的模式,将庭审现场“搬”至村民家门口,村干部与当地群众受邀旁听。“真没想到,这场有意义的庭审就在家门口!既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也让我们在眼前就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村民们的交谈与神情中,流露出对这种形式的广泛认同。
庭审刚一落幕,普法课堂随即开场。原本严肃的审判现场,转眼成了沉浸式的普法课堂。现场群众纷纷围拢,结合案情展开热烈讨论,并主动向法官咨询起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官则用大家听得懂的语言耐心解答,以接地气的方式阐释法理。一位老乡听后感慨道:“原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聊天记录、短信这些不起眼的东西都得留好!”
“要让群众不违法、会维权,首先得让他们懂法律。”为此,洪市法庭聚焦农村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常见纠纷,精心定制“菜单式”普法活动,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在集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地,洪市法庭开展“法治赶大集”“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咨询等方式,用方言讲解电信诈骗防范、赡养义务履行等热点问题,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2025年,洪市法庭还选派6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学校,通过“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及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8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培养“法治传承人”,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将法律知识送到学生身边。(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谢海涛 包一峰)(本文图片由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提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2月上(总第219期) 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