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解千忧:新疆昌吉州的治理“融合术”

一门解千忧:新疆昌吉州的治理“融合术”

2025年12月11日,司法调解员马英虎(中)在调解室调解矛盾纠纷(陈伟启  摄)

走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下称综治中心),宽敞明亮的接待大厅里,十几个服务窗口依次排列。这里汇聚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信访接待、公证服务等多个部门,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享受到高效、清晰的“一站式”服务,切实感受到办事省心、顺心的便利与温暖。

不久前,市民张先生因劳务纠纷前来求助。在“劳动仲裁”窗口获得法律指导后,其纠纷随即被转入综治中心的“劳动争议调解室”。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不到半天便达成了和解协议。“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再不用到处跑部门了。”张先生的感慨,道出了许多群众的共同感受。

这一高效便捷的解纷体验,源自昌吉州一项重要的基层治理创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下称“双中心”)深度融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的明确要求。

昌吉州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将学习领会两次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动能,积极探索“法治”与“共治”同频共振的有效路径,着力破解治理资源分散、协同性不足的难题,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

把握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方向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关键在于把握其核心要义,并将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昌吉州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次全会关于社会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的部署,为我们推进‘双中心’融合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昌吉州在深入学习研讨中深刻认识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虽然职能各有侧重,但目标高度一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阵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导,聚焦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服务,是法治建设在基层的“神经末梢”;综治中心由党委政法委统筹,整合信访、调解、治安防控、网格服务等多种资源,是社会治理的“前线指挥部”。二者职能互补、协同联动,共同构成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的重要支撑,共同承载着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重任。

理论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昌吉州党委明确提出,要将两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双中心”从“物理相加”到“化学相融”的实践能力。昌吉州党委政法委牵头制订实施方案,组织专题培训,引导各级干部深刻理解“健全体系”与“完善制度”的内在联系,把握“法治保障”与“综合治理”的协同规律。

在学习中,干部们形成共识:融合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而是通过机制创新,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效能叠加,最终达到“1+1>2”的治理效果,让群众真切享受到治理现代化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体化”设计下的融合实践图谱

为了将理论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实践动能,昌吉州推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构建起“一体化”运行的治理新格局。

顶层驱动,制度保障“融”的深度。昌吉州研究制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文件,为“双中心”融合搭建“四梁八柱”。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两次全会精神要求,明确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纳入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体框架,按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原则,在县、乡、村三级推动场所、人员、机制、流程的一体化整合,确保融合有章可循、纵深推进。

平台聚合,打造解纷“终点站”。昌吉州将县级综治中心作为融合主阵地,高标准打造实体化平台,形成了“1+14+8+6”的特色模式。其中,包含1个综合接待大厅,14个专业接待窗口,8个特色调解室,集成“访、调、裁、审、监、普”6大职能。这里不仅是场所的整合,更是力量的汇聚。全州25个品牌调解室、85个调解组织和超过1000名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专业力量被吸纳入驻,变“分散作战”为“集团攻坚”,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生动写照。

机制联动,贯通非诉解纷链。融合的关键在于机制协同。为此,昌吉州健全“诉调、警调、访调”三调对接机制,将法院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派出所非警情纠纷、信访部门求决事项,优先引导至综治中心调解。这一机制有效缓解了司法和行政压力,推动了信访法治化目标的实现。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综治中心通过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和“人民调解+赋强公证”等创新模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案结事了。2025年,全州通过多元机制调解矛盾纠纷1.5万余件,成功率99.8%;昌吉州信访事项和法院诉调案件受理数实现“双下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成效显著。

数字赋能,提升智慧治理水平。为了贯彻落实“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的要求,昌吉州强化科技支撑。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多源数据,实现矛盾风险智能预警。昌吉州还自主研发“吉事通”线上平台,实现了扫码“一码解纠纷”功能。群众通过这个平台,可在线反映诉求、参与视频调解,真正享受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带来的便利。

服务延伸,护航高质量发展。“双中心”融合的效益正向经济领域延伸。昌吉州探索“综治中心+政务中心+法律服务”协同模式,将法务资源前置服务政务审批和营商活动。2025年以来,共组织法治体检800余场次,提供法律建议1300余条,审查合同3000余份,以法治力量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2025年3月,吉木萨尔县司法局在霍家大院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宣传活动(陈伟启  摄)

融合成效与群众获得感双向提升

理论学习与实践创新的紧密结合,在昌吉州结出了丰硕果实,“双中心”融合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如今,在昌吉州“只进一扇门,能解万家忧”已经从愿景照进现实。过去,当事人需要为法律纠纷多头奔波,现在在综治中心就能获得全流程法律服务。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或公证获得执行力,极大降低了群众的各项解纷成本。2025年,昌吉州县级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7万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3.2万件,公共法律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显著增强。

在高效化解既有纠纷的同时,昌吉州也将治理关口向前端延伸。在此背景下,基层治理的主动性、预见性不断增强。通过网格化巡查与大数据预警相结合,大量风险隐患得以及时感知、早期干预,实现了从“被动灭火”到“主动防火”的转变。面对复杂矛盾,综治中心也能快速协调多部门、多力量联动处置,实现治理效能和应急能力的大幅提升。

法律服务的全程深度参与,在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同时,也让调解结果更具公信力。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紧密结合,不仅潜移默化地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更使当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在昌吉州,法治建设正与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同频共振,展现出双重效能。前置的法律服务不仅有效帮助企业防范风险,更筑牢经济健康发展的“防火墙”,使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鲜明核心竞争力;综治中心对特殊及弱势群体的关注与帮扶,也体现出治理的厚度与温度,为当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创新谱写新时代基层治理答卷

展望未来,昌吉州将继续以两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推动“双中心”融合向更高水平迈进。

推动智慧治理升级。昌吉州 正计划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开发更智能的风险预测模型和服务推荐系统,打造“智慧法务大脑”,实现治理更精准、服务更智能。

拓展专业服务边界。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昌吉州计划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调解中心,着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为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高水准跨境法律服务。

激发多元共治活力。未来,昌吉州将进一步健全基层治理队伍的激励保障机制,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志愿者参与普法和公益服务,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样本。昌吉州还将系统总结提炼昌吉融合实践的内在逻辑、有效模式和成功经验,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指南,努力为全国类似地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昌吉方案”。

昌吉州的探索有力证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关键在于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的耦合发展,昌吉州不仅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在实践层面生动诠释了“法治保障”与“综合治理”的辩证统一,为在新征程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宝贵的地方实践智慧。这条路,连接着党心与民心,通往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与法治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张磊 曹娟)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2月上(总第219期) 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