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互学互鉴传经验 数字赋能共提升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互学互鉴传经验 数字赋能共提升

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与策勒县人民检察院、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数字检察核心能力建设展开经验交流、互学互鉴、共促提升。

1月28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应邀与策勒县人民检察院以视频连线形式,开展数字检察专题交流。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业务骨干围绕“四大检察”系统分享了数字检察应用路径与实操方法。

在刑事检察领域,重点讲解大数据监督模型搭建、数据碰撞挖掘类案线索、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案件审查和立案监督效率的实践经验;在民事检察领域,聚焦虚假诉讼、民事审判、执行监督等重点,介绍通过构建数据监督模型实现监督模式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转变的具体做法;在行政检察领域,结合典型案例,分享借助数字化手段梳理行政机关履职漏洞、锁定行政争议焦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路径;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详解运用大数据排查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损害线索,整合多部门数据提升公益保护质效的经验。

双方围绕基层检察院数字检察模型搭建、数据获取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共同探索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的新路径、新方法。

1月30日,乌苏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业务骨干赴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交流数字检察工作,通过实地参观、交流座谈,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可可首先介绍了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数字检察工作中的整体规划、阶段性成果以及在模型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同时,围绕数字检察工作实践案例、部门协作、技术支撑等内容做了经验分享。双方还就基层数字检察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数据共享壁垒、技术瓶颈、模型优化、人才培养等难点问题一对一深入探讨,提出建设性意见。此次交流,双方均拓展了数字检察办案思路,弥补了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创建应用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达到预期效果。

此次交流活动搭建了互学互鉴的良好平台,进一步明晰了数字检察工作的发力方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交流活动为契机,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在经验共享、成果共用等方面深化与各地检察院之间的协作联动,共同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苏科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