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检察”融合履职 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福建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构建“亮剑+扶苗+筑基”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大检察”融合履职 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福建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构建“亮剑+扶苗+筑基”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闽南金三角,福建漳州市漳浦县民营经济活力涌动,近十万家民营企业已成为县域发展的重要支柱。如何让中小民营企业既“活下来”更“强起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交出了一份以法治力量精准护航的答卷。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创造性构建“亮剑+扶苗+筑基”工作机制,将服务保障融入司法实践全过程,其工作经验被漳州市发改委评为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一、“亮剑”——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

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以“亮剑”精神和力度打击各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一方面,重点打击盗窃、敲诈勒索等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另一方面,将锋芒指向民营企业内部职务犯罪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犯罪。在办案中,不仅注重引导侦查、固定证据,更将追赃挽损贯穿始终,2023年以来已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2000万元。通过办理县住建系统受贿系列案件,有力整肃了基建领域项目审批腐败不正之风,让中小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平等参与竞争,安心经营。

二、“扶苗”——扶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企业的未来。”这已成为漳浦检察人的共识。在依法惩处的同时,该院更注重“扶苗”般的保护与滋养。他们建立常态化检企联系机制,领导挂钩走访,特约联络员对接,精准把脉企业司法需求。堆积十余年的废品“顽疾”在检察建议下得以清除,该案例被省院写进2023年“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论坛发言材料;一场“老字号”商标纠纷在检察长的多次调解下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保住了品牌与商誉。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院对涉案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从保护企业可持续发展考虑,依法作出不起诉,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2023年,对18件2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如在办理一起老牌企业逃避商检罪案件中,综合考虑其历史贡献且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依法对其相对不诉,化解员工失业风险,恢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三、“筑基”——筑牢企业稳健发展根基

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漳浦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优势,助力企业防范风险、稳健发展。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生命线。该院深化知识产权融合履职,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打击侵权犯罪的同时,探索“一案四查”模式,提升综合履职质效,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核心竞争力。如在办理一起假冒知名品牌防爆电气设备注册商标案中,不仅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其公开道歉并承担产品销毁侵权产品的费用,实现了对侵权行为的多维度打击和对公共利益的有效维护。

从“治已病”到“防未病”。该院善于从个案中发现行业共性风险,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2023年发出的28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均获整改回复。针对某企业频发盗窃案暴露的管理漏洞,向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健全制约机制及时修补漏洞,强化安全监管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并联合县法院到企业现场庭审、以个案审判精准释法,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普法送法,春风化雨。该院组建护企普法团队,围绕合同、用工、知识产权等高频法律风险,主动送法上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以来,已联合相关部门为600余名企业家开展专题解读,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展望未来,持续优化法治供给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漳浦县检察院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以坚实的检察保护措施落实平等保护理念,为民营经济在这片热土上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更加坚实、温暖的法治护航。(郑巧玲 王瀚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