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保障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月27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在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后,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核心,承办法官化身“心理辅导师”对案件中13岁的未成年子女小月(化名)开展案后心理疏导,以有温度的司法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据悉,原告小丽与被告阿海的离婚诉讼案中,双方婚内育有一女一子,长女已成年;次子小月13岁,在五指山就读。为避免离婚事实给小月造成心理冲击,父母曾选择隐瞒此事。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始终以“护苗”工作为指引,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穿办案全程。在征得各方同意后,法官耐心与小月沟通,充分尊重其跟随父亲生活的真实意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丽与阿海自愿离婚,小丽每月支付小月抚养费1000元至其成年。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而是司法护苗的新起点。为缓解家庭变故给小月带来的心理影响,承办法官专门开展“一对一”案后心理疏导。“父母分开只是生活方式的变化,你的成长依然会被爸爸、妈妈和社会共同守护。”法官以温和的话语安抚小月情绪,倾听其内心困惑,引导他正视家庭变化,同时鼓励他专注学业、保持阳光心态。针对家长,法官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指出即便婚姻关系解除,仍需共同关注小月的身心状态,用持续的关爱弥补家庭变化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次案后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的举措,是五指山市法院深化“护苗”工作的生动实践。法院不仅依法化解离婚纠纷,更以司法温度化解未成年人的心理隔阂,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将持续把“护苗”理念融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全流程,通过案后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多元方式,让司法既有法度更有温度,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王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