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合站前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案件,有力维护了辖区法治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

此前,大队接到县农业农村局移送线索,称塔河县辖区居民满某某存在诬告陷害违法行为。大队立即联合站前派出所展开调查。经依法查明,满某某故意捏造不实内容进行诬告,其行为已涉嫌诬告陷害。警方依法将满某某传唤到案,满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公民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实事求是。任何出于不正当目的,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警方将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全力捍卫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