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收到群众王某送来的锦旗与感谢信,字里行间满含对法院公正审判、高效执行的感激之情,见证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据悉,这份致谢源于一起跨度近9年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历经审理、上诉、执行等多个环节,最终在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办结。

时间回溯至2017年,王某与屈某达成房屋买卖合意,后续因履约事宜产生分歧。2018年,王某以屈某拒收房款为由诉至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确认双方买卖关系成立。然而,当王某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时,却遭遇高额税费、手续繁杂等阻碍,遂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屈某配合完成过户。
庭审中,被告屈某提出反诉,称涉案房屋价格较成交时大幅攀升,若仍按原协议履行过户义务显失公平,要求王某先行支付20万元差价补偿后,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屈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契约精神,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经查,王某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购房款,且已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其要求屈某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诉求合理合法,应予支持。而屈某以房价上涨为由主张差价补偿,既无法律依据,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屈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王某遂持判决书办理过户,但由于无法提供房屋“满五唯一”佐证材料,且屈某以不在五指山为由拒不配合提供,故王某需自行垫付4万余元高额税费。无奈之下,王某向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请求帮助。面对屈某拒不配合的困境,法院干警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主动对接多个相关部门,积极协助调取佐证材料等事宜。
经过干警的反复劝说与多方协调,屈某最终答应委托律师配合王某办理过户相关手续。1月26日,申请人王某提供的佐证材料满足了“满五唯一”政策,仅支付1600元契税便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流程,其期盼已久的房产证也拿到手中。至此,这起困扰王某多年的纠纷彻底化解,案件圆满完结。(王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