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互助是社会温情的生动体现,无偿帮工是日常生活的暖心之举。然而,安全生产的底线决不能因善意而失守。无论何种帮工行为,一旦脱离安全规范的约束,无视操作准则的要求,善意之举也可能酿成悲剧。近日,检察机关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村民李某出于热心,无偿协助本村进行路灯维修。维修过程中,应电工高某的要求,李某驾驶并操作自己的装载机,将站在铲斗内的高某举升至高处作业。不料,由于李某操作失误,导致装载机铲斗意外下翻,站立在铲斗内的高某当即从高处摔落,经全力抢救,仍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李某承认,自己并没有接受过相关驾驶操作培训,也未取得任何驾驶证、建设机械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等。同时,他也知晓装载机铲斗内严禁载人。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经依法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高某的死亡结果与李某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依法对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保小检提醒
善意帮工绝非忽视安全的理由,安全生产不存在“人情豁免”。本案中,李某虽出于无偿帮助,却因无证操作、违规载人等明显过失,最终导致他人死亡,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警钟:任何生产作业活动,都必须将安全准则置于首位,坚决做到无证不操作、违规不作业。切莫因一时疏忽或侥幸心理,让本应温暖的善意,变成追悔莫及的悲剧!
此信息来源于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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