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里藏着百姓冷暖,审慎中彰显检察担当。”秉持这份初心,1月21日,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架起沟通桥梁,针对一起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的波某某放火案,就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司法温情筑牢公正防线。裕民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相关人员、辩护律师作为听证员受邀参加。

在听证会上,裕民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情况,波某某当场宣读保证书,诚心悔过并保证以后用实际行动遵纪守法、爱护家庭。经过人大代表、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评议,一致认为,波某某虽然实施了过激行为,但其主观恶性较小,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同时波某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对波某某作出拟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况,最终依法对波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针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波某某因家庭矛盾而导致犯罪的问题,积极联合其所在单位和妇联、社区等基层组织,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进行沟通。案件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情角度出发,引导夫妻双方认识到理性沟通、相互包容化解家庭矛盾的重要性。妇联代表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与家庭和谐建设方面提供了关心指导和支持建议,切实为两名在校子女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所在单位代表也积极从“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目标,进一步延伸到“保障其职业稳定与社会融入”,帮助其实现更完整的社会关系修复。

通过听证审查办理案件,是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方式、接受外部监督和实现自我监督、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需求的重要途径。新疆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不断拓展检察听证领域,让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联合多方力量形成合力,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玛尔江古丽·海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