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民办幼儿园暂停办学,三名职工的薪资补偿却迟迟没有着落。矛盾激化之际,蒲江法院法官介入,通过耐心细致的“背对背”调解,最终找到了让职工安心、让企业喘息的“最优解”。
案情简介
2025年7月,某民办幼儿园因经营调整暂停办学。事后,在教育部门的协调下,幼儿园与大部分职工就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补偿达成一致。
然而,仍有三位职工的薪资结算、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及工伤保险赔付等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双方矛盾逐渐加深。

职工们担心幼儿园一旦关停,自己的权益将无法兑现,情绪激动地多次反映问题;园方则坦言经营困难,希望获得一定的履行时间。
之后,三名职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后,该幼儿园对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案件虽小,却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与企业生存发展,若处理不慎,还可能影响其他已协商解决职工的情绪。承办法官收案后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行动。
为全面把握案情,法官先后多次与幼儿园负责人、职工沟通,详细了解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幼儿园的实际经营困难以及职工的核心诉求。
同时,法官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共同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向幼儿园阐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包括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
对职工坦诚说明企业当前面临的现实困境。
同时,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职工和幼儿园负责人进行沟通。
关于职工对款项落实的担忧,法官着重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给他们吃下“定心丸”;针对幼儿园支付能力有限的难题,则建议通过分期履行缓解资金压力。
圆满结局
经过多轮耐心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幼儿园于2026年1月底前向每位职工支付6000元,余款在2026年4月底前付清。

签完调解协议后,职工们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幼儿园负责人也长舒一口气。
“太感谢法官了,这下我们的工资终于有着落了!”手捧调解协议书,一位职工代表的声音有些激动。
“本来以为一定要对簿公堂,没想到法官这么有耐心,既照顾我们职工的难处,也体谅企业的困境,这个结果我们都能接受。”另一位职工感慨道。
这起纠纷的化解,是蒲江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如我在诉”理念的缩影。相比判决,调解不仅更高效、更灵活,也维护了劳动关系之间的和谐。通过分期支付的方案,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幼儿园也避免了因一次性付款而陷入困境,真正从源头化解了矛盾。
未来,蒲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以更有温度、更有效率的方式定分止争,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文字: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