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法庭“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联合“爱心妈妈”团队温情发力,高效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守护两个孩子的童年和可贵的母子情,用司法温度守护家庭和谐、保障儿童权益。
2014年3月,阿某(男)和吐某(女)依法登记结婚。婚后孕育两个孩子,每当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妻子吐某就置气回娘家数日,对两个孩子的生活也疏于关心照顾。2025年11月,因儿子受伤治疗等家务事二人引发争执,妻子吐某再次独自返回娘家居住长达3个月,丈夫阿某多次电话沟通均遭拒绝。长期的家庭重担与情感隔阂让丈夫阿某深感心力交瘁,1月12日,阿某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诉求。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孩子成长,法官木力得尔·科孜尔别克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后,启动多元化调解机制。
1月14日,“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与“爱心妈妈”团队展开联动调解,法官木力得尔向吐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监护和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婚姻关系存续、分居或其他家庭变故而免除,同时强调家庭教育的责任,夫妻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得拒绝或者怠慢履行。
“爱心妈妈”成员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主线,从母亲的视角向吐某讲述孩子成长过程中对父母关爱的迫切需求,让其直观感受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失母爱的无助。
“都是为母之人,无论夫妻感情如何变化,我们都要主动面对,积极承担责任,给子女更多的陪伴、关爱和教育。”法官木力得尔结合自身经历发自肺腑地对吐某说。
经过多次情理交融的矛盾疏导和劝解,妻子吐某认识到错误,对自己不顾家庭、忽视孩子成长的行为深感愧疚并向丈夫阿某道歉,承诺会主动承担家庭责任,阿某见状也原谅妻子吐某。
最终,在法官和“爱心妈妈”的见证下,丈夫阿某牵起妻子吐某的手一起走出法庭,走向回家的路。(特列克·哈力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