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10万群众喝上放心水,让濒危中华鲟安心繁育。”在长江大保护战略深入推进的关键节点,湖北省荆州区检察院通过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精准破解“百姓水缸”与“国宝鱼缸”的双重公益保护难题,于洪湖流域后湖水库书写了检察监督与协同治理的生动答卷,让法治力量为长江生态屏障筑牢根基。

民有所呼 “检”有所应 把饮用水安全扛在肩上
后湖水库,作为荆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唯一的“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供水能力达万吨,直接维系着数10万居民的饮水安全与百余家企业的生产用水保障,是名副其实的“生命水缸”。自2022年起,辖区居民多次反映“自来水存在明显腥味”,饮水安全诉求牵动检察神经。
群众诉求就是监督方向。荆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组建专项办案组,综合运用无人机空中巡查、快检实验室检测、委托专业机构水质司法鉴定等多元手段,开展全流域排查。经精准溯源,最终锁定八岭山镇两处隐蔽排污口,排放主体竟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某试验场(下称“试验场”)。
经查,该场承担着中华鲟、长江鲟等国家一级保护物种的繁育科研任务,但其养殖尾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后湖水库,导致库体水质中氨氮、总磷等指标远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警报正式拉响。一边是群众赖以生存的“水缸”,一边是珍稀物种繁育的“鱼缸”,双重公益的冲突考验着检察监督的智慧与担当。

以诉促改 跟进监督 坚守公益保护底线
2024年4月,荆州区检察院依据前期调查核实的事实,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行政机关随即开展整改工作,表面完成了排污口封闭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补立。但在2024年7月至12月期间,荆州区检察院先后4次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发现被封闭的排污口已被擅自扒开,排污仍在继续,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死灰复燃。
“反复整改就是未履职!”荆州区检察院果断启动诉讼程序,以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方式强化监督刚性。办案团队严格按照“诉”的标准,全面固定“违法排污事实、公益损害后果、行政机关履职缺位”三大核心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让每一份证据都成为锁定公益损害的“铁证”。

协同共治 标本兼治 30天绘就“一水两保”方案
诉讼不是目的,公益修复才是最终追求。案件起诉后,荆州区环保局迅速成立专班,与试验场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围绕“保障饮水安全不打折、科研繁育不中断”的目标,精准制定并实施系列整改“组合拳”。
在源头治理上,试验场全面自查自纠,升级改造循环水净化系统,实现90%养殖用水循环利用,从根本上减少尾水排放量;在排放管控上,明确变更尾水排放渠道,对养殖尾水实施三级净化处理后,引入新建的428省道排水系统规范排放;在过渡处置上,创新实施“变废为宝”工程,新建6公里压力管道与4座提升泵站,将每日3.2万立方米养殖尾水转化为灌溉用水,精准解决2025年夏秋季9110亩农田的干旱问题;在长效监管上,布设12处水质自动监测微站,监测数据实时接入湖北省“长江大保护”指挥中心,实现流域水质全天候、全流程智慧监管;在全域治理上,同步推进上游金家湖、丁家咀水库17处类似风险点整治,推动洪湖流域输入性污染负荷削减12%,实现从“点上整改”到“面上治理”的跃升。
终结诉讼 实现共赢 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
随着系列整改措施落地见效,荆州区检察院持续跟踪评估,确认后湖水库水质已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百姓水缸”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同时,试验场的中华鲟繁育科研工作正常推进,“国宝鱼缸”的生态价值得以维系,“百姓喝好水、中华鲟保好种”的双重公益保护目标全面实现。
荆州区检察院依法向荆州区法院申请终结诉讼,荆州区法院审查后裁定准许。该案作为荆州区检察院首例以“终结诉讼”方式结案的长江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既避免了司法资源的不必要消耗,更生动诠释了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核心理念,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多重公益冲突中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制度优势。
“长江大保护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公益诉讼不是软约束,而是刚底线!”荆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卜开知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审判长”协作机制,聚焦洪湖流域“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三维共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持续守护流域生态安全,让一库清水润泽荆楚大地,为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库清水映初心,法治护航长江美。从群众诉求的精准回应到监督措施的刚性发力,从单点整改的突破到全域治理的推进,荆州区检察院用公益诉讼的法治画笔,在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的宏大画卷上,勾勒出长江大保护的荆州印记,书写出新时代检察机关守护生态安全的责任担当。(张佩 张宝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