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航拍(视觉中国供图)
“天桥”二字,于济南是地标,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则是一份特殊的使命——既要踏实地域土壤,更要架起检民连心之桥。近年来,该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次走访,以“检润心桥”为纽带,将检察听证、调解、救助、帮教等职能融入矛盾化解全流程,用法治温度温暖人心,用司法温情捂热民心,用实干担当守护平安,让这座“检察天桥”横跨在群众急难愁盼与公平正义之间,成为基层治理中一道温暖的风景线。

2024年5月24日,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封政检察长主持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公开听证
听证架“桥”: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这些 2022年3月的完工确认单与微信群里的派工记录能一一对应,为什么1月3日之后的工程量就不认了?”听证会上,勤奋公司负责人王经理举起复印件,声音因激动微微发颤。对面的置业公司代理人沉默片刻,翻了翻卷宗没作回应。
这场由天桥区检察院组织的公开听证会,正聚焦一起拉锯三年的垃圾清运费纠纷。2021年11月,勤奋公司与置业公司签订清运合同,约定价款19万余元。可工程结束后,双方对163万余元费用产生争议,一审法院仅支持了103万余元,勤奋公司不服,历经再审被驳、撤诉后,最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请大家看这份《产值进度表》,”检察官刘淑娥在听证席上展示证据,“2022年1月3日双方确认的266万余元,正是依据相同格式的完工确认单复印件核算的。为何之后同样的单据反而不被认可?”
列席的人民调解员接过话头:“卷宗里显示,置业公司代理人曾在庭审中表示‘三日内不提交质证意见视为全部认可’,但庭后并未提交文书。这种情况下,法院为何还要安排二次开庭?”听证员也提出疑问:“既然有明确的人工和车次单价,为何不通过鉴定核算后续工程量,而非要让企业另行主张?”
面对提问,置业公司新代理人刘某解释:“之前的工程量是双方认可的,但是后期工程存在变更,需要重新核算。”但当被问及为何拒绝配合核算时,他却支支吾吾说不出理由。
这场听证会像一面棱镜,折射出案件中的诸多疑点。而这样的 “阳光听证”,在天桥区检察院已成为常态。近三年来,该院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公开听证250余件,邀请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评议,让司法过程从“闭门审理”走向“开门办案”。
“我们还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机制,”天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封政介绍,“260 余件次监督活动中,监督员提出的 48条改进建议全部落实,比如规范质证记录、细化裁判说理等,都已融入办案流程。”
听证会最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民事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建议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最终,在2025年5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改判,支持了勤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当司法透明如阳光穿透云层,公平正义便不再是抽象的概念。天桥区检察院用听证架起的“连心桥”,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看得见、摸得着这份沉甸甸的正义。

2025年4月18日,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志刚主持天桥区历史建筑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公开听证会
调解筑“桥”:用真情化解矛盾、暖人心
“我是打了人,但是她跑我们家门口,对着我公公婆婆又吵又闹的,他们老两口这把年纪了,被人指着鼻子骂,邻里街坊的都看着呢,我们以后怎么做人!”天桥区检察院心桥调解室内,李某红着眼眶喊道。对面的陈某立刻反驳:“你们一家三口在大路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我,直接一下子把我踹到地上,我现在腰还疼着,东西也不能提,坐也坐不住,活也干不了,我这辈子还没受过这么大的气!”这场因邻里互殴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在检察院的调解室内迎来了转机。
2022年4月,在辖区内某镇李某家门前,李某的公公因工作问题与陈某发生争吵,李某见状后与陈某相互抓扯,并踢踹陈某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陈某腰部外伤为轻伤二级。侦查阶段双方因“面子问题”“赔偿金额”等问题僵持不下,陈某放言“我不要钱,就是要让她进监狱”。为能更好地促成双方和解,化解矛盾纠纷,天桥区检察院启动“检润心桥”人民调解机制,双方当事人来到“心桥调解室”进行协商。针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该院在“检润心桥”人民调解员库内选取了一位善于倾听、经验丰富的女性调解员主持本案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检察官、辩护人充分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和想法,对于李某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人民调解员、检察官、辩护人对李某以及家人进行积极的引导,尽最大努力赔偿陈某。为化解陈某因本案所产生的怨气和心结,调解参与人员与陈某共情、共声,站在陈某的立场阐明矛盾化解的益处。在人民调解员和检察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敞开心扉,李某向陈某诚恳道歉并深刻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当天陈某收到了赔偿款,并对李某表示谅解。“大家也发泄完个人情绪了,但是这件事还是要解决,都是同事,闹成这样对大家都不好,我们今天坐到这里双方心平气和地谈一下对这个事的看法和要求,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开彼此的心结,共同把此事解决,让大家都重新恢复到正常生活中去。”调解员陈大姐说道。
这样的调解故事,经常在“心桥调解室”发生。该院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事心双解”作为重点工作,建立并完善检察环节的人民调解机制,制定《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检润心桥”调解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成立“检润心桥”调解委员会,组建由律师、社区书记、心理咨询专家等组成的专业调解团队,创新“三步调解法”:第一步“沉浸式倾听”,让当事人充分宣泄情绪;第二步“精准把脉”,找到矛盾症结;第三步“多元发力”,联动各方促成和解。“调解室的沙发比法庭的椅子暖,检察官的话比法条贴心。” 当事人的评价,道出了“心桥”的真谛。
天桥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检察和解+”工作机制,将诉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意识融入办案日常,办案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不同角色全过程参与矛盾调解,围绕当事人争议点,找准矛盾化解的切入点和各方利益的平衡点,提升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精准度,促进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得到高质量化解。

2025年7月4日,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昌奎依据检润心桥调解机制主持调解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护苗搭“桥”:为未成年人铺就成长坦途
“阿姨,这支笔我一直带在身边。”已经考上大学的18岁的小树举着那支“青未了·天天向上”文创笔,开心地向检察官讲述自己的大学情况。谁能想到,一年前他还是个因暴力伤人被移送审查起诉的“问题少年”。
小树因被同学辱骂“瘸子”动手伤人,提审时他情绪激动地嘶吼道:“同学骂我是瘸子,我回击他有错吗?为什么每次我向老师和家长倾诉的时候,他们总是指责我说,‘你先找找自身的问题?!’”检察官没有制止,等他的情绪渐渐稳定,检察官问他:“你现在好些了吗?谢谢你信任我们,对我们说了这么多。”看着小树一直在盯着检察官手里的笔看,检察官向小树介绍说:“这是我们‘青未了·天天向上’的文创产品,看你一直在看,送你吧!”这个举动让小树红了脸,许久不被关注理解的内心,终于有了释放的出口,小树红着眼眶,慢慢道出心声——车祸致残后遭欺凌,父母打骂式教育让他愈发叛逆,手腕上满是自伤的疤痕,受到语言欺凌后忍无可忍动手打人。
天桥区检察院构建“教育、感化、挽救”一体化救助体系,为小树量身定制方案:心理咨询师通过沙盘游戏疏导创伤,家庭教育指导师教父母“蹲下来沟通”,还邀请他参加“法治研学营”。三个月后,小树在研学活动中主动担任“小小宣讲员”,用自己的经历告诫同龄人“冲动是魔鬼”。最终,检察院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的小树成绩稳居班级中游,考上了理想的大学。翻开小树的笔记本扉页写着:“笔能写字,也能改写人生。”
天桥区检察院打造“青未了·天天向上”未检品牌,建立“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家庭指导”全链条救助机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 “观护帮教”,近3年来,对36个家庭进行教育指导,帮助5名少年重返校园后考上大学;对被害未成年人,设立“未成年一站式办案区”,同步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未成年人案件不能‘一诉了之’,而是要帮他们找回人生方向。”未检检察官高原说。该院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开设“天天向上”课堂,覆盖辖区所有中小学,用情景剧、模拟法庭等方式普法,让“青未了·天天向上”成为孩子们心中的“温暖港湾”。

2024年7月9日,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以《科学用网,争做阳光好少年》为题为晏阳初小学的师生们带来一堂法治课
救助连“桥”:以多元帮扶点亮希望之光
“检察院就是我的‘娘家人’!”赵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泪水浸湿了眼眶。2023年5月,她因不堪忍受丈夫郭某的长期家暴离婚,带着 7 岁女儿在辖区某仓库工作。次月,前夫郭某到赵某工作地点要求复合时被拒绝,赵某被前夫连砍数刀致轻伤一级,住院半个月花光赵某所有积蓄,出院后又居家休养半年多无法工作没有收入,也未获得其前夫的任何赔偿,她带着7岁女儿靠打零工度日,由于受伤后双手无法用力,不能长时间劳动,收入微薄且不稳定,母女二人的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2023年10月,该案以郭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在收到案件后,审查完案件情况,立即将线索移送负责控告申诉工作的检察官,对赵某母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检察官在实地走访调查时,看到昏暗出租屋里母女俩啃着干馒头,当即帮助赵某填写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加快救助金审批进度,将救助金1万元及时送到赵某的手中。考虑到赵某的长远生计,又协调多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讨论制定精准帮扶措施:一是针对赵某因案导致心理严重创伤问题,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走出阴影,积极面对生活;二是开展就业指导和帮扶,协调当地街道办事处及妇联,为赵某就业提供技能培训,为赵某寻找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岗位;三是进行教育帮扶,积极协调赵某女儿所在学校,减免其部分教育费用,并由学校指定老师在保护好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重点关注其身心状况,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在半年后回访时,赵某已能熟练操作打包机,女儿的作业本上画着“检察官阿姨送的新书包”。
这是天桥区检察院“司法救助 +社会帮扶”模式的缩影。该院建立 “救助线索移送” 机制,刑事检察部门发现困境当事人即时推送,控告申诉部门坚持“应救尽救”原则,根据该院制定的《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亲情关怀、社会帮扶,通过面对面法理情的多方沟通交流,缓和其紧张对立情绪,为矛盾纠纷的最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奠定良好基础。近三年来发放救助金80.9万元,救助 107人。例如,在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司某家属精神崩溃、生活无着,检察院不仅发放10万元救助金,还帮其申请低保、安排公益性岗位。针对被欠薪困难职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问题,天桥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路径,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向5名困难职工发放了司法救助金,极大缓解了他们因被拖欠薪酬而引发的急难愁盼问题,向困境中的当事人传递了司法温度,彰显了检察担当。收到救助金后,困难职工们共同写来表扬信表示真挚感谢,“这笔救助金不仅是对我们经济上的帮助,更是对我们心灵的抚慰和鼓舞。”

2025年11月10日,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到困难群众家中走访
从听证会上的理性对话,到调解室里的握手言和;从少年手中的希望之笔,到困难群众收到的暖心款,天桥区检察院用一个个具体案例,全景式展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实践。这座检民连心桥,一头连着法理,一头系着人情,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实践中绽放出别样光彩,为基层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暖流。(本文图片由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提供)(本刊通讯员 胡志刚 王乐群)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1月上(总第217期) 系列报道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