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有网友昨日在社交媒体发帖称,广西一款“甲天下山歌泉”矿泉水的包装标签,印有与第五套人民币20元纸币背面高度相似的图案,质疑涉事企业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此事引发关注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货币金银处回应,已了解情况,正在进一步研判相关图案是否违规。

该款矿泉水包装(资料图)
20元人民币图案(资料图)
从网友发布的图片可见,该矿泉水标签标注“广西地方名品”,其下部图案为桂林山水,与20元人民币背面主景高度相似,且具有凹凸反光印刷质感,图案左下角还标注“20”字样。网友表示,第一眼看到标签时“还以为捡到钱了,这图案简直和人民币一模一样”。经对比发现,标签上的山水图案在细节上存在修改,如山峰位置有调整、水波纹有所缩减,并非完全复刻。
有记者将情况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一名货币金银处工作人员表示,分行未审批过有关矿泉水企业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不排除企业可能在其他省份提出申请。对于相关图案是否违反《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仍需进一步界定,有关部门将跟进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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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民币图样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的完整图案或者局部图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
第四条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六条 使用人民币图样实行属地管理、一事一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申请的受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分支机构的审批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单面使用。
(二)不损害人民币形象、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不使公众误认为是人民币。
(四)保证人民币图样中人物头像、国徽的原有比例,不变形、失真、破坏或者被替换。
(五)使用人民币图样,须在图样中部明显位置标注清晰可辨的“图样”字样。“图样”字样的长度、宽度分别不低于图样长度、宽度的三分之一。以下情形除外:
1.使用人民币硬币图样;
2.使用人民币纸币图样单面面积小于原大小的50%;
3.在有形载体上使用各边长放大和缩小比例超过原边长50%的人民币纸币图样;
4.在数字载体上使用分辨率小于28像素/厘米(72dpi)的人民币纸币图样。
(六)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商品时,不得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货币单位。
第十条 被许可人应当在产品面市前将产品照片及说明产品制作单位、规格材质、宣传方式等情况的材料报审批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