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元旦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聚焦乡镇市集、城市商超等重点场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心过节,以“检察蓝”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专项行动中,检察人员走进大型商超,重点围绕农产品农药残留情况、临期食品管理、熟食制品卫生是否规范等问题开展核查,了解商超电子屏滚动公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情况,询问临期商品和熟食制品是否实行当日折价销售、过期销毁的处置机制等。商超负责人表示:“把好食品流通环节,既是经营者主体安全责任,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最直接保护。”



随后,检察人员与驻村工作队联合走进辖区农贸市场,聚焦米面粮油、肉蛋奶、生鲜果蔬、节日特色等热销品类食品,重点查看肉质检疫及是否可溯、预包装食品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过期变质、贮存不当及售卖“三无”产品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等,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向经营者宣讲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辨别常识和维权途径,引导群众提升安全消费意识。


食品安全无小事,检察监督不停歇。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紧盯食品安全领域,以公益诉讼精准履职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为欢度佳节保驾护航,为伊宁市社会和谐稳定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李佩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