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化解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以“零容忍”态度,组织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行动中,交管部门紧扣冬季护游工作要求,结合交通隐患排查重点任务,立足辖区交通流量时段分布、违法高发规律等实际情况,针对沿江道路、高架桥口及餐饮、酒吧等重点路段和场所,采取错时勤务、定点查缉等方式,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12月25日11时许,交管道里大队民警在道里区景江东路开展整治时,发现一小型汽车在检查点前刻意减速、靠边停车。经查,驾驶人于先生前一天晚上饮酒较晚,其酒精检测值为40mg/100mL,已构成酒驾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隔夜酒”酒驾。于先生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近日,张女士驾驶车辆在南岗区和兴路被民警检查,其酒精检测值为21mg/100mL,已构成酒驾违法行为。张女士对自身行为懊悔不已,其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张先生驾驶车辆在平房区建安头道街被民警检查,其酒精检测值为196mg/100mL,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交管部门提示,酒驾会显著削弱驾驶人的判断力、反应力和操作协调性,大幅提升刮擦、追尾等事故发生率,且“隔夜酒”并非“安全酒”,体内残留的酒精会持续影响驾驶状态,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醉驾状态下,驾驶人视线模糊、反应迟缓,无法及时处置路况和突发情况,一旦酿成事故,往往后果严重。请广大驾驶人坚决摒弃侥幸心理,饮酒后务必预留充足的酒精代谢时间,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