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成安县法院:高速口截停“老赖” 4万欠款当场结清

河北成安县法院:高速口截停“老赖” 4万欠款当场结清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总有人心存侥幸,妄图通过“躲猫猫”“玩消失”逃避还款义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法院执行干警上演了一场真实版“速度与激情”,在高速口成功截停企图逃匿的被执行人张某,迫于强大执行压力,张某当场还清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一、案情简介

事情要从一笔加工费说起。张某与杨某因加工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拖欠杨某加工费4万余元,经杨某多次催要,张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杨某催要无果诉至法院,但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执行,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也玩起了 “消失”。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二、雷霆出击 高速口截“赖”

“决不能让‘老赖’逍遥法外,必须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并未因困难而退缩,而是转变思路,一方面持续跟进财产查询,另一方面通过走访张某的亲友、邻里,多方摸排其行踪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日的不懈努力,干警终于获取到关键信息:张某近期将返回家中。战机稍纵即逝!执行干警立即整装出发,火速赶往张某家中。在张某家中见到被执行人后,干警随即向张某及其家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希望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就在沟通协调的过程中,张某趁干警不备,突然起身冲出家门,跳上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追!”执行干警反应迅速,立刻驾车紧随其后展开追击。根据张某的行车轨迹,干警敏锐预判其极有可能想要通过高速公路逃离本地。此时,正在办理其他案件的执行局长郭华接到追击干警的报告后,没有丝毫迟疑,当即集合干警,直奔高速口!多辆警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风驰电掣般向高速口疾驰而去,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拦截行动正式上演。最终,在高速收费站口,当张某的车辆排队等待通行时,增援的执行干警迅速将其车辆包围。面对前后夹击的警车和干警们威严的目光,张某深知已无路可逃,只能乖乖下车配合执行。

三、欠款结清

执行干警将张某带回法院。在法院的强制执行威慑下,张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拒不执行行为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偿还全部欠款。很快,张某通过其家人将4万余元欠款足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杨某。迟延履行金也一起缴纳完毕。同时,鉴于张某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张某也当场缴纳了罚款。

此次高速口截“赖”行动,是成安法院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成安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用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纸上判决”真正变为“真金白银”。

四、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诚信守法光荣,赖账失信可耻。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郭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