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多起手机分期付款合同纠纷案件,90后、00后为主要涉案群体。此类纠纷多由盲目追新、忽视还款能力、合同条款认知缺失引发,虽多数经博乐市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和解,但青年群体分期消费中的法律风险隐患凸显,急需警惕。
案件审理发现,纠纷诱因主要集中两类情形:一是“伪精致消费”作祟,部分青年冲动购入高价手机,选择长周期分期后无力偿还;二是被“0首付”“低月租”等不实宣传误导,陷入“租机套现”陷阱,最终因逾期还款被诉。
法律层面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分期付款属合法合同关系,消费者逾期还款需承担继续履行、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博乐市人民法院提示,若逾期时间过长、金额较大,债权人可依法起诉;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的,将面临财产查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后果,直接影响高铁出行、房贷申请等日常生活。
为防范此类风险,博乐市人民法院郑重向广大青年消费者发出提醒:其一,秉持理性消费,锚定收入水平选择适配产品,拒绝为潮流过度负债;其二,审慎签订合同,务必逐条核对还款期限、利率标准、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警惕隐性收费,优先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及商家办理业务;其三,坚守诚信底线,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杜绝“以贷养贷”拖延债务,避免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青年是消费市场的重要力量,树立正确消费观、恪守诚信履约准则,既是对个人权益的保障,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博乐市人民法院希望广大青年在享受分期消费便利的同时,严守法律底线与征信红线,主动规避债务风险,让消费回归理性本质,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恽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