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做优做实检察建议

太白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做优做实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有效措施,对于推进法律实施、促进社会治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社会服务有积极的推动效能。

近年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结合县域实际,主动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溯源治理的有效手段,既“抓前端”又“治未病”,持续做优做实检察建议。

2025年5月21日,太白县召开全县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通报2024年度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安排2025年工作(高世博 摄)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格局。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促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工作格局。坚持每年向党委报告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对涉及民生、秦岭生态保护等重要工作事项专题汇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做出专项批示5件,推动检察建议落实。主动向县人大汇报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县人大专题视察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为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从2023年开始,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每年走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向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汇报法律监督及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代表监督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主动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磋商,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形成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与被建议单位彻底整改的良性互动,为“办复”转化为“整改办”结奠定坚实基础,增强检察建议的公开性、权威性。

坚持规范筑基,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太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办理,在制发检察建议前,扎实开展调查核实,以确保检察建议的内容明确、说理充分、论证严谨、操作性强。制定《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办法》,细化检察建议的制作签发、调查核实、事前磋商、审核把关等关键流程,精准调查,核实问题症结,落实检察建议文书“三性”要求,注重释法说理,针对有关单位在依法履职、制度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准提出对策建议,注重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例如,在办理某项目施工损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志愿者代表、法律专家、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参与生态损害赔偿公开听证会,邀请业务领域专家针对专业问题阐述专业观点、提供专业意见,被建议单位愉快接受建议问题和措施。在公开宣告送达时,再次向被建议单位释法说理,被建议单位主动与本院磋商整改措施,扎实整改,实现了办案的“三个效果”最大化。

服务中心大局,参与社会治理。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将检察建议工作融入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主动将监督触角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与社会治理等领域延伸,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整改转变,从“办复”向形成工作机制转变,从“治罪”向“治理”延伸。

围绕县委“生态立县、特色富民”战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主动制发检察建议破解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相继解决了农业产业垃圾白色污染、林业砂石资源保护、治安乱点整治、景区栈道安全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围绕县域蔬菜产业白色垃圾治理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县农业部门规范农业产业垃圾回收并建立垃圾回收和产业补助联动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针对太白县民间赌博屡禁不止和刑事案件高发频发的村,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深度参与治安乱点治理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近年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2项。

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监督合力。太白县人民检察院与太白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制定《关于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机关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转化为监督支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与太白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检察建议考核实施细则》《太白县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实施细则(试行)》,与太白县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检察建议的反馈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太白建设、法治太白建设考评,共同推动形成检察建议落实的强大合力,确保检察建议“件件有着落”。

采取务实举措,提高监督实效。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全程监督理念,坚持检察建议跟踪督促落实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被建议单位整改中存在问题和难点研判,协商解决办法,持续跟踪监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情况反映》5期,制定《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评估办法》,督促业务部门强化后续跟进,以确保被建议单位真正整改。开展不定期跟踪回访及“回头看”活动,避免问题反弹,推动检察建议效能最大化。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检察建议调查取证、检察听证、公开送达、效果评估等活动,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公开检察机关履职全过程,提升公众对检察建议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使检察建议公信力和社会关注度进一步提升。(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杰 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高世博)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2月下(总第216期) 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