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账号注册信息、买卖转手信息等犯罪环节入手,通过缜密侦查,雷霆收网,抓获18名犯罪嫌疑人,斩断一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

2025年10月,石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郭某某等人通过QQ、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有偿收购”招募信息,并组织线下人员在广场、公园、商场等人群聚集地摆摊设点,以“免费领取塑料桶、洗衣液、纸巾”等小礼品为诱饵,诱导群众现场注册各类手机应用软件。
在“协助操作”过程中,犯罪团伙趁机非法获取群众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敏感个人信息,并通过内部工作群实时传输至上游人员。随后,洪某、赵某等上线人员利用这些信息批量注册各类APP账号,用于刷单、引流、账号买卖等非法牟利活动,形成一条完整的非法获利链条。

掌握确凿证据后,石门县公安局迅速调度警力,分赴本省娄底、株洲、长沙以及河南、重庆、湖北、四川等省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为确保行动精准高效、避免打草惊蛇,11月21日起,多个抓捕组全部到位,提前蹲点布控,严密监控嫌疑人动态。12月10日,随着县局“抓捕”行动指令下达,各抓捕组同步出击,“一网打尽”。
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现场查获作案手机500余部、电脑8台、银行卡及虚拟货币钱包20余个,涉案资金累计逾百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石门公安郑重提醒:
个人信息安全无小事,切勿贪小利失大防!
提高警惕:凡是以“免费送礼”“扫码领奖”“注册返利”等名义索取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的行为,极有可能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前置环节,请务必保持高度警觉;
保护隐私: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信陌生链接,不随意授权第三方应用访问通讯录、相册等敏感权限;
及时举报: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被冒用或遭遇类似诈骗行为,请立即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国家反诈中心”平台进行举报;
依法维权: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收集、买卖、使用他人信息的行为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