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南关法院:暖心执行护权益 病榻送款显温情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法院:暖心执行护权益 病榻送款显温情

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刻在法律条文中不可推卸的义务,更是中华文明延续千年传承的优良美德。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秉持“如为我执”工作理念,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主动驱车上门,将赡养费亲手送到九旬老人的病榻前,以司法温情护航老年人权益,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案情简介

该案中,被执行人小明(化名)幼年丧父,后随母亲改嫁,与张强(化名)重组家庭。自此,小明一直跟随母亲、继父与继姐生活。后来,小明的母亲生病住院,治疗期间,小明与张强及姐姐产生了较大矛盾,其母亲不幸去世后,矛盾愈发激化,甚至到了互不沟通的地步。张强因年事已高,需要人赡养照料,姐姐一人难以负担赡养压力,几次联系小明无果后,张强只好将其诉至法院。

鉴于小明自身为四级伤残,且患有高血压等基础疾病,负担能力有限,案件受理后,法院判处小明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定期探望张强。但在判决生效后,小明并未按期履行,几经催促也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张强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温情执行

顾及当事人之间亲情关系的特殊性,强制执行可能使本就出现嫌隙的亲情更难弥合,执行法官马世钧积极联络小明,希望促成双方和解。得知小明正在外地就医,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主动拨打小明的电话耐心劝解。

沟通中,法官既从亲情伦理角度出发,细数重组家庭多年的养育之情,引导小明换位思考老人的晚年不易,唤醒其家庭责任感;又以法为据,清晰阐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一次次推心置腹的沟通、情理法交融的劝导,终于解开了小明心中的疙瘩,他主动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并将拖欠的赡养费足额以现金形式送至法院。

法官将现金送到老人病榻前

考虑到冬季天气寒冷,申请人张强又疾病缠身,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带领团队驱车前往张强家中,将现金送到了病榻上,交到了老人手中。面对来到家中的执行法官一行人,张强既惊讶,又感动。他握住执行法官的手热泪盈眶,连声道谢:“太麻烦你们了,还特意跑一趟。要是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司法是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坚实后盾。下一步,南关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执行工作中兼顾力度与温度,用柔性执行化解矛盾,用温情服务传递司法暖意,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于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