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后,一名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主动现身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法院履行全部义务,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该案申请执行人谭某与被执行人雷某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雷某有可供立即执行的财产,且其行踪不定,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执行困局,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雷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限制高消费措施意味着雷某在出行、住宿、消费等诸多方面将受到严格限制,生活及经营活动“寸步难行”。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和信用惩戒压力下,长期规避执行的雷某终于认识到逃避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随后,雷某来到法院执行局,当场将全部执行款13251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谭某,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公民义务。任何试图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桃源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丰富执行手段,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陈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