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房屋装修起争议 人民调解促和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房屋装修起争议 人民调解促和谐

“你们要不公平处理,我就要一直闹下去。”12月1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某社区居民王某气冲冲地跑到一二八团司法所,说自己跟装修师傅张某闹得没法收场了,要找人民调解员述说自己的诉求,让大家评评理。

事儿得从8月份说起,王某要装修新房,跟做装修多年的张某口头约定了合同,说好总费用共计23万,王某也爽快,早就把这笔钱全额付了。施工到一半,王某看着房子的格局,突然想加个项目——在阳台周围再加个阳光房,张某说增加个阳光房费用得再加上15000元,王某也当场答应了,就是没好意思较真地填写书面协议,全凭口头约定。

等装修完王某去收房,当场就皱了眉:墙面刷得还可以,但是侧着看还有明显色差,新增的储物柜门开关吱呀响,合页看着都没安装平整。王某越看越上火,直接跟张某说:“这活儿干得太糙了,23万都花了,就这质量?15000元费用我不能给,你还得给我返工整改!”张某一听也急了:“我可是按你要求一步步做的,增项活儿也实打实完成了,那些都是小瑕疵,不算质量问题,调调合页、补补漆就行,你不能以此为由不给增项费啊!”俩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面红耳赤,私下协商了好几次都没谈拢,最后只能来找司法所帮忙调解。

一二八团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天就联系了双方,约定第二天一起去新房现场查看。到了现场,调解员跟着王某一处处检查,确实发现了墙面有色差、储物柜门异响这些问题,但也没到完全没法居住的程度,属于常见的装修细节瑕疵。回到调解室,调解员先让俩人把心里的火气都发泄出来,不着急打断。王某吐槽:“我花23万就是想住得舒心,现在到处是小毛病,增项费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给?”张某也委屈:“当时加项目的时候说得好好的,我额外请了工人、买了材料才做完,那些小问题根本不算大毛病,返工又费时间又费钱,我也没赚多少啊!”

等俩人情绪平复下来,调解员开始制定有温度的化解方案,向当事人摆道理:“首先,你们原来的装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是口头约定,但是王某付了23万,张某就得保证装修质量符合基本标准。其次,增项目是你们双方口头约定的,王某也承认当时同意加钱,这笔费用本身是该给的,但张某的施工确实有些瑕疵,也得承担相应责任。”调解员还说,真要是闹到法院,又费时间又费钱,俩人原本没多大仇怨,没必要把关系搞僵,不如各退一步找个双赢的办法。

之后调解员又分别跟俩人“背对背”沟通:跟张某说,装修这行口碑很重要,活儿没做到位,业主有意见很正常,稍微让步整改一下,既能拿到大部分增项费,也不影响以后接活儿,跟王某说,增项活儿张某确实干了,材料和人工都花了成本,完全不给钱也不合理,小问题整改好就能安心住,没必要揪着不放。

经过反复劝说,俩人终于松了口。张某同意免费对墙面重新打磨补漆,更换储物柜合页并调试平整,王某也表示,只要整改得差不多,愿意支付增项费,但希望能少付点作为补偿。最后在调解员的调解下,两人终于协商一致,确定增项费支付6000元。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张某支付增加项目费6000元,如果装修房屋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2月4日期间出现吊顶脱落,室内门变形脱落等大问题由张某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张某承担。至此,该起合同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也握手言和。

“耽误你们下班了!太感谢你们司法所的同志了,帮我们解决了麻烦!”虽然只是解决了一件看似普通的合同纠纷,但我们的心中却充满了成就感。

擦亮法治服务“金名片”,奏响团场和谐新乐章。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司法所真正做到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在细微处见真情,于平凡中显担当,使调解室真正成为化解团场社会矛盾的“终点站”和服务居民群众的“连心桥”,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时丁明 丁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