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执行窗口前置调解 化解老友借贷小纠纷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执行窗口前置调解 化解老友借贷小纠纷

“法官,这钱拖了一年多,我实在没办法才来求助。”12月8日上午,年过六旬的朱某走进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窗口,语气中满是无奈。他向立案员阿依达娜·巴合提奴尔讲述,自己与被告李某本是多年老友,此前因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李某需偿还12000元借款。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仅支付10000元,剩余2000元迟迟未付。朱某念及多年情谊不愿频繁催促,可欠款拖延日久,无奈之下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阿依达娜接过申请材料,考虑到双方均已年过花甲,来回奔波不便,且案件标的额不大,直接立案执行可能彻底破坏多年情谊。秉持“能调尽调、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她决定先开展诉前督促调解,避免矛盾激化。拨通李某电话后,得知朱某申请强制执行的消息,李某情绪瞬间激动:“我明明还了10000元全款,他怎么还来告我?这太不讲道理了!”

面对李某的怒气,工作人员没有急于辩解,而是耐心安抚其情绪。在她的引导下,李某仍坚持已还清全部欠款,双方各执一词。为厘清事实、化解误会,阿依达娜提议:“既然说法不一,不如明天你们都来法院,咱们对着调解书仔细核对,把账算清楚,也避免后续再生矛盾。”李某思索片刻后表示同意。

12月9日,朱某和李某先后抵达执行服务窗口。李某再次情绪激动地重申已还款10000元,不应再有欠款。见状,阿依达娜立即从办案系统中调出调解书,指着载明“被告李某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朱某借款12000元”的调解书正文,逐字逐句念给李某听。看着调解书上清晰的文字,李某愣了半晌,随后一拍脑门:“哎呀,原来是我记错了!当时光顾着赶紧还款,把总金额记成10000元了,真是老糊涂了。”

误会解开后,李某满脸愧疚,当即通过微信向朱某转账2000元。朱某收到款项后笑着说道:“没事没事,弄清楚就好,咱们多年的朋友情谊可不能因为这点误会就没了。”

至此,这起因当事人记忆偏差引发的执行申请案件,在立案员的细心询问与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在执行立案程序前。既为双方节省了诉讼成本,更保住了多年的朋友情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阿依达娜·巴合提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