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当婚姻走到尽头,彩礼与金饰要还吗?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当婚姻走到尽头,彩礼与金饰要还吗?

“结婚时的金首饰,到底该不该还?”这是李某与梁某对簿公堂时,争执不下的焦点之一。2025年12月10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当庭退还部分金饰,双方和平分手。

2022年12月,李某与梁某登记结婚,男方依习俗给付彩礼6.8万元及28克金首饰。然而婚姻未能长久,双方因没有感情基础经常产生分歧。2025年10月,因感情不和,李某向霍城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彩礼与金首饰。

庭审中,双方除对离婚本身存在分歧外,围绕金首饰的归属问题更是情绪激动、互不相让。首饰虽小,却像一根刺,扎在双方心里,也成为案件调解路上的一道坎。

一判了之容易,但解开心结更重要。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采取了“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调解方式,耐心听取各方真实想法,缓解对立情绪,同时从法律规定、婚姻伦理、情感修复多个维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彩礼在婚后已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女方也陪嫁了相应财物。金首饰虽是婚前赠送,但承载着双方婚姻起始时的情感与期待,完全返还或不还,都可能激化矛盾。

经过几轮有情、有理、有据的沟通,双方情绪逐渐平复,开始理性看待这段关系与争议。最终,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梁某当场返还李某部分金首饰(一枚戒指、一对耳环),双方再无争议。

一场可能陷入僵局的离婚纠纷,最终以各退一步、温和分手的方式画上句号,这也让我们看到,在法律框架内,仍有空间容纳理解、宽容与体面。

法官温馨提示:

法律上,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予。若婚姻关系短暂且彩礼金额较大,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支持酌情返还。本案中,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体现了其向“夫妻共同利益”的转化。

家事案件涉及情感、伦理、财产等多重因素,纠纷的彻底化解不仅在于一纸裁判,更在于实质性地消除矛盾、实现权益。本案中,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不仅促成了双方就身份关系、财产关系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更通过现场督促履行,确保了调解协议的即时兑现,有效防止了“法律白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戚旭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