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检察官乔富粤:耕耘在办案一线的“检察工匠”

全国模范检察官乔富粤:耕耘在办案一线的“检察工匠”

乔富粤,是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刑事检察工作22年来,她办理案件3300余件,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北省先进工作者、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提名奖、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她,1974年6月出生,是襄阳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压舱石”“定盘星”般的存在,是全市首个“全国模范检察官”,首例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人。她办理了全省首起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全省首例销售“游戏外挂”认定为侵犯著作权案件等,尽管创造了诸多“首例”,但乔富粤依旧步履不停,秉持着工匠精神耕耘在司法办案一线。

                             

刑事检察一线的深耕者

乔富粤最广为人知的经历,是从枣阳市(襄阳市下辖)检察院的一名打字员,成长为“全国优秀公诉人”。

荣誉的取得,让感受到肩上更重的责任。从基层检察院办公室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成长为副检察长,再到担任襄阳市检察院的部门负责人,多年来变化的是她的工作岗位,不变的是她始终奋战在刑检办案一线的勤勉与担当。

2021年,乔富粤来到襄阳市检察院工作,担任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即使已经从事10余年刑事检察工作,面对逐年增加的案件量,日益复杂的案件类型,不断翻新的犯罪手段,她依然感到压力倍增。

2021年,襄阳检察机关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乔富粤兼任办公室负责人,同年12月就承办了曹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销售游戏外挂的行为定性分歧较大,我们全面检索同类和关联案件,组织召开案件论证会,听取计算机专家、法学专家以及知识产权部门人员的专业意见,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讨。”谈到该案,乔富粤印象深刻。最终,该院认定曹某某的行为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而非单纯的扰乱网络秩序类犯罪;且曹某某通过网络广告的方式推销游戏外挂属于发行行为,应当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而非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2022年12月,襄阳市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曹某某提起公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此案也成为湖北全省首例销售“游戏外挂”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案件。

为惩治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乔富粤与公安、法院多次研讨后,制定《侵犯商标权类刑事案件证据指引(试行)》。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3月,最高检将襄阳检察机关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

在工作中,乔富粤不仅高标准办好每一个案件,且注重运用系统思维,强化类案分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24年2月,针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乔富粤与干警梳理总结办理百余件此类案件后,向襄阳市某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提升普法针对性,强化多方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机关通过强化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打造联动宣传阵线,形成齐抓共管监管合力等方面切实改进工作。近两年,襄阳全市非法集资案件呈逐年下降态势。

                                 

善破难题的开拓者

近三年来,襄阳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贪腐案件18人。2023年11月,襄阳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作为襄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负责人,乔富粤始终是那个善破难题的开拓者。

2022年8月,襄阳市检察院接到通知,要求立刻派员前往北京,对国家监委立案调查的某省公安厅原厅长王某某受贿一案提前介入,乔富粤迅速带领团队赶赴北京。

面对两百余本卷宗材料,团队成员夜以继日封闭在办案驻地,与调查人员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及时沟通,凭借扎实的内功和默契的配合,仅用5天时间就快速精准地梳理出事实证据,针对疑难问题认定进行充分论证,最终形成4万余字的初步审查意见和补充调查意见,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为确保办案质量和出庭效果,乔富粤带领团队成员反复修改完善庭审预案,并进行了多次演练。针对证据体系比较复杂、犯罪过程隐蔽等特点,团队检察官对多媒体示证系统进行了二十余次的反复打磨。

2023年10月,该案如期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公诉团队、技术团队出色的庭审表现得到一致好评。

王某某受贿案等大要案件的成功办理,让上级检察机关把一系列更有难度、更具挑战、更有典型意义的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交由襄阳检察机关办理。

2023年4月,湖北省检察院将某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陈某某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交由襄阳办理,该案是全省首例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乔富粤研究审查后,确定了“7+X”证据审查体系,织密证据审查网,最终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该案的办理,也为后续同类案件的证据标准提供了重要参考。

2024年10月,由襄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公开开庭审理;2025年8月,襄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某受贿一案公开宣判。

在一次次大要案办理的历练中,乔富粤所带领的职务犯罪检察团队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为履行好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贡献力量。

                                 

新时代检察精神的传承者

2025年10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与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等部门联合举办“职务犯罪疑难案例与实务研讨会”征文活动中,乔富粤与部门2名新入职年轻干警共同撰写的论文,一篇荣获二等奖,一篇荣获三等奖。

“既要抓实业务,更要带好队伍。”作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乔富粤在工作中始终发挥着“头雁”效应。作为导师,她数次为参加全国、全省公诉人竞赛的选手授课。她多次为全省检察机关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宝贵意见,多次受邀为其他地市州干警讲授犯罪认定、案件审查、出庭技巧类课程。作为部门负责人,她鼓励青年干警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法学论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培训等活动。

“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只有在办案的同时,及时总结思考复盘,才能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乔富粤根据一起受贿案的成功办理,带领团队撰写的《论“交易型”与“高卖型”受贿犯罪的区分认定》论文,荣获全国职务犯罪检察实务研讨会征文活动三等奖;撰写的某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公诉意见书荣获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

同时,乔富粤结合重大职务犯罪办案实践,牵头探索制定和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分类细化出庭指引、庭审观摩评议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推动条线整体办案水平快速提升。

近年来,乔富粤所在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共组织开展疑难案件研讨活动150余次,庭审观摩20余次,11个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用、6篇文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33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

在她的传帮带下,其所负责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条线中,1人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2人入选全国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5人荣获省级竞赛“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

从满头青丝到夹杂着缕缕白发,30年的检察路,乔富粤初心如磐,始终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回首过往,每一个案子她都力争精益求精;展望未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仍是她的不懈追求。(魏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