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着力提升青少年宪法意识与法治素养,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即将到来之际,12月9日上午,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乌鲁木齐市第一小学城北校区二十余名师生走进法院,通过“零距离”接触与沉浸式体验,学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

在活动中,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干警赵祺在院史馆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米东区人民法院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进程,使大家深切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温度与效率。在宪法宣传专栏前,赵祺借助图文展板与实物展示,系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根本地位、核心内容及重要意义,详细阐释了国家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机制,以及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的深刻内涵。他从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与职能,到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责分工,逐一细致解说,帮助师生建立对宪法与国家制度的直观认识。
互动答题环节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同学们踊跃参与法律知识问答,在交流互鉴中巩固学习成果,共同提升法治认知。
在诉讼服务中心,赵祺向师生介绍了立案窗口职能与各项便民举措,并引导大家亲身体验信息化诉讼服务设备,直观感受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活动尾声,赵祺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场景,通过生动案例讲解宪法原则与法治理念,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生活的知识,引导同学们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每个人的密切关联。活动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以本次“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内涵,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精神融入基层、融入生活,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宪守法、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宋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