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专项监督护航公益性岗位惠民利民

泸州市纳溪区:专项监督护航公益性岗位惠民利民

“李某怎么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被招用到公益性岗位上了呢?”近日,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纪工委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小切口”专项监督检查时,通过比对公益性岗位名单、土地征用信息等数据发现了异常。

带着疑问,永宁街道纪工委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永宁街道原先农村党支部书记白某某在执行申请公益性岗位申报过程中,安排村干部李某某向不符合土地被征用条件的村民李某等11人出具了证明,上述人员经申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招用到原先农村公益性岗位。最终,白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小岗位关系大民生。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纳溪区纪委监委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列入“小切口”,在全区开展专项监督,聚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岗位管理、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紧盯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聘用、优亲厚友、顶岗替岗、一人多岗等问题,对全区公益性岗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纳溪区纪检监察干部在上马镇上马社区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监督检查。(胡媛柯 摄)

为确保监督实效,该区建立“纪委监委+人社+农业农村+财政+镇(街道)”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力量组建督查组,制定专项方案,采取“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的方式,深入一线核实,运用大数据开展分析比对,收集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真实性、岗位匹配性、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数据。经进一步比对核实,发现有23名享有土地承包权益的种粮农民以失地农民身份申请公益性岗位。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线索20条,党纪政务处分10人。

纳溪区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人岗不符、违规聘用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压实职能部门整改责任,并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督查检查,推动建立健全《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3项,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公益岗位真正公益为民。

“公益性岗位是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暖心岗’,绝不能成为滥竽充数的‘福利岗’。”纳溪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全区公益性岗位监督,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和改善民生作用有效发挥。(作者:谢微)

(信息来源:纳溪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