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讲座集中学习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讲座集中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切实提升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12月2日上午,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司法局组织各部门集中学习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讲座,各部门普法骨干共40余人参与学习。

此次学习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核心内容,由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岳书光教授围绕三方面内容展开专业解读:一是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举措与配套机制,广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梳理法律框架,该法共7章65条,涵盖总则、社会与国家工作人员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三是明确全民参与要求,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积极参与普法工作,并提出创新宣传形式,可通过制作普法手册、宣传折页等开展普法活动。

学习中特别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要推动宪法教育常态化,全体人员需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参会人员还就后续普法活动策划、“九五”普法规划谋划等内容进行交流。

“这次集中学习让我们清晰掌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要求,后续我们将把普法融入日常工作,主动扛起普法责任,让法治理念走进群众生活。”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干部刘嘉琪说。

本次集中学习是霍尔果斯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宪法宣传周”开展的系列活动之一,既帮助各单位精准把握法律核心要义、明晰工作责任边界,也为全市普法工作规范化开展凝聚了共识、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传贯彻,牵头各单位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走进基层一线,为霍尔果斯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高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