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11起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帮助1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万余元。案件执结后,村民代表专程来到大安市检察院,将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表达诚挚谢意。
2024年,大安盐碱地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中,某汽车齿轮有限公司中标后,将项目转交某农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该公司又将除草、飞防等作业发包给王某,王某雇佣孙某某等11名当地村民提供劳务。项目完工后,王某拖欠11人工资6万余元。由于双方仅达成口头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农场公司负责人以“与己无关”推诿,而王某又失联,孙某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维权陷入困境。
2025年6月,11名农民工向大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走访企业、询问负责人、协助收集证据等方式,最终查明了案件事实。在承包方王某失联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联合劳动监察大队多方查找,最终与王某取得联系。经释法说理,王某承认了雇佣事实和拖欠11名农民工6万余元的事实。
2025年6月中旬,大安市检察院向大安市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厘清用工单位、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入户走访、询问村委会发现其中3名农民工系贫困户,生活比较困难,对此承办检察官为3人减免诉讼费,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2025年7月,法院判决支持11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大安市检察院持续跟踪执行进度。目前,拖欠11名农民工6万余元已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这起支持起诉案件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是以法治方式保障民生、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大安市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百姓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