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善意执行化干戈 护企安商暖人心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善意执行化干戈 护企安商暖人心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调解并执结一起涉企劳动争议案件。该案在执行法官的多番努力下,不仅帮助申请人拿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更通过灵活的执行措施保障了涉案企业的生存发展,最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专程送来锦旗,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表达诚挚谢意。

2024年,刘某入职萍乡某环保设备公司,后因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刘某主动向公司申请辞职。双方就工资及补偿金产生争议。经劳动仲裁裁决,该环保设备公司需向刘某支付相关款项共计4万余元。因公司未主动履行,刘某遂向安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提起了全国司法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并未简单机械地采取强制措施。经网络查控与传统调查相结合,法官发现该公司账户资金确实紧张,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多次向法院反映,企业因短期订单减少、在外货款回款困难正面临暂时的经营困境,若此时采取信用惩戒或是司法拘留措施,无异于雪上加霜,可能导致企业停产、员工失业。

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认为此案的处理可能会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的优化与企业生存发展。执行法官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将“强制执法”转变为“沟通疏导”。一方面,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张某,严肃告知其法定义务及拒不履行将带来的法律风险,督促其积极筹款;另一方面,法官也主动与申请人刘某沟通,耐心解释被执行企业当前的实际困难,出示相关证据,引导其给予对方一定的履行宽限期或适当减免部分款项。

经过执行法官数次“背对背”调解与“面对面”协商,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打动了双方。申请人刘某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状况和法院的诚恳态度,同意在支付金额上做出一定让步;被执行人张某也深受触动,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了双方商定的款项。

事后,该环保设备公司在履行完毕后的次日,其法定代表人张某特意制作了一面书写“真情帮扶办实事 心系企业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法院。他激动地表示:“感谢法院的理解与帮助,没有因为一个案子把我们企业逼上绝路,反而给了我们喘息和重生的机会。我们一定努力经营,尽快走出困境,更好地回报社会。”至此,本案案结事了圆满执结。(邹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