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观摩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强化司法监督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观摩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强化司法监督

为深入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推动司法公正高效运行,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司法监督工作安排,11月28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三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监督。本次庭审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担任审判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人大代表及委员们重点关注了庭审程序的规范性、证据出示的完整性、争议焦点归纳的准确性以及公诉意见的法理逻辑性。王银轩检察长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进行了精准讯问、系统举证和深入论证,展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坚定立场。观摩人员通过现场观察,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实际状况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入的了解。

庭审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司法监督专题座谈会。与会代表及委员围绕庭审实质化落实、多媒体示证效果、公诉人出庭能力以及审判长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评议,并就进一步优化司法程序、提升办案质效提出了监督意见和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强调,对司法活动开展现场监督是人大履行司法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旨在通过“听庭评议、以观促效”,督促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结合观摩情况,适时向司法机关反馈评议意见,推动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促进司法队伍专业能力提升,持续跟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落实情况,切实发挥人大监督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马洪亮  曹晓靖  杨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