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三化”协同 创新做实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三化”协同 创新做实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紧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特点,立足监督定位,以规范化、个性化、正向化为抓手,综合协同发力,强化系统治理,促进涉未犯罪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共同提升,助力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近三年来,已有87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帮教成功走上正途,顺利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保持稳步下降。2025年,该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涉未成年人检司协作试点单位。

一、以规范化促进协同共治。一是建立衔接协同机制。与该市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实施办法》,与辖区各乡镇(街、区)司法所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已开展联合检查40余次。二是加强大数据分析。与邓州市大数据中心协调对接,并借助入驻该市综治中心契机,有效引入、融合二者大数据平台资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定期开展数据筛查比对和联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借助专业社会力量。邀请心理咨询师、社工义工等第三方社会工作机构,指导、参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关评估、测评工作,有效缓解专业知识短板,为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个性化保障精准矫治。一是逐一量身定制“矫治套餐”。该院联合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特点及社会调查报告等,逐一开展个人情况摸底和心理测评,量身定制“矫正套餐”。对存在认知扭曲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动态心理检测档案卡,定制针对性的心理矫治干预方案。二是探索建立“匿名化”回访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匿名化”回访机制,由包干检察干警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对解除矫正人员,通过个人座谈、问卷调查、不记名走访等形式开展跟踪回访,既了解其个人发展的动向去向,又畅通社区矫正对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三是重点人员重点跟进。对顽劣性强、家庭教育乏力、价值观扭曲等矫治难度大和悔罪心理负担重、心理幼稚等亟需心理干预的矫正对象,列为重点关注人员和重点帮教对象,深度跟进,必要时督促相关部门送入专门学校进行个性化帮教,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

三、以正向化引导回归社会。一是红色教育正心性。依托编外雷锋团纪念馆、南水北调引丹会战纪念小镇等打造未成年社区矫正教育基地,联合市法院、司法局开展法治教育暨红色精神教育活动20余次,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以雷锋精神、南水北调精神为镜,检视自身、修正言行。二是警示教育筑防线。定期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走进市看守所,“零距离”接受“高墙、铁窗、电网”警示教育。精选未成年人常见犯罪典型案例,通过情景模拟、互问互答等形式深入剖析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三是因材施教促就业。联合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建立常态化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平台,累计提供网商运营基础及农村淘宝、网店日常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60余人次。(李强 程晓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