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阳光守护成长之路——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展“护苗行动”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法治阳光守护成长之路——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展“护苗行动”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乌鲁木齐市第143中学,为百余名学生送上一堂生动的“校园法治安全课”,以案释法、寓教于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注入法治力量。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

课堂上,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嵩山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刘俊结合近年来触目惊心的校园霸凌案例,深入剖析了欺凌行为对个人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

刘俊法官指出,校园霸凌不仅包括肢体冲突,言语侮辱、社交孤立等行为同样构成欺凌,且未成年人并非“法律真空区”,任何违法行为都将依法追责。通过真实案例的警示,学生深刻认识到:法律既是行为边界,也是权益保障的“铠甲”。

自护指南护航青春

“面对欺凌,勇敢发声才是真正的‘勇敢’!”刘俊法官以互动问答形式,引导学生掌握应对技巧:遇事不慌——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用坚定语气明确拒绝欺凌行为;及时求助——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信任的成年人报告;拒绝旁观——不围观、不助长,用正确行动制止欺凌,守护同伴。同时,他强调,学校本应是“书香弥漫、欢声环绕的成长殿堂”,但若阴霾侵袭,法律与责任将照亮少年前行的路。

当校园法治“守护者”

“青春无畏,法治护航。”刘俊法官呼吁全体同学争当校园法治“守护者”,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以善良之心温暖他人,以勇气捍卫正义。他表示,家庭、学校与司法机关需形成保护合力,共同为青少年营造安全、阳光的成长环境。

此次“护苗行动”是该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缩影。未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模拟法庭”“法律课堂”等特色品牌,将司法保护触角延伸至校园、社区,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为守护祖国花朵贡献司法力量。(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