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交警大队民辅警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上路、逆向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查纠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劝导和批评教育,耐心向电动车驾驶人讲解违规上道存在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期间,交警大队民辅警还对电动车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详细讲解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倡导大家在日常出行中要时刻牢记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骑行电动车,全面增强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刘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