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先行调解” 海南陵水法院高效解纷获感谢信点赞

“示范文本+先行调解” 海南陵水法院高效解纷获感谢信点赞

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指导当事人使用起诉状示范文本并成功运用先行调解机制,快速化解了两起欠款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原告黄某在送来感谢信时由衷感激道:“从立案到调解一致达成协议,整个过程高效顺畅,你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这种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全力解决问题的态度,让我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据了解,黄某与陈某因生意往来相识。陈某在本地因工程建设需要,向黄某购买石膏粉后拖欠部分货款8710元,此后又向黄某借款25000元,累计欠款达33710元。黄某多次催要未果,但陈某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令黄某焦虑不已,最终选择寻求司法救助。

黄某到陵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面对“不知如何起诉”的困境,法院工作人员主动介入,耐心引导。立案庭法官悉心指导其填写了标准化的起诉状示范文本,通过简单的勾选和填空,黄某清晰、规范地陈述了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切实解决其“入门难”的困境。

立案后,法院并未直接转入繁琐的诉讼程序,而是积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大力推行先行调解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先行调解法官团队迅速介入,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当场通过电话与被告陈某取得联系。经过调解员耐心沟通,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陈某同意支付全部欠款,黄某也同意适当延长付款期限,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横亘在黄某心头数月的烦忧,最终顺利在其踏入法院的当天得以高效化解。

从“求助无门”到“高效解纷”,该案是陵水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通过推广“两状”示范文本,大大降低了群众参与诉讼的难度。通过深化先行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于庭前,既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充分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陵水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优化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立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