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法院英塔木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代牧引起的纠纷。
2025年3月,受原告阿某的委托,被告英某为其代牧10头牛,代牧期间由于英某过失不慎遗失一头成年牛。代牧结束后,阿某要求英某赔偿丢牛损失,二人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阿某遂将英某诉至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法院英塔木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起案件时,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并询问双方争议焦点。二人虽在赔偿意见上有出入,但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法官认为有一定调解基础,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细心为双方当事人梳理案件细节,同时向双方释法明理,在了解到英某现流动资金不充分无法赔偿但同样饲养牛的情况,法官为双方提出“以牛抵牛”的化解办法,最后的二人的沟通下,确定了“以牛抵牛”的具体品种,次日,原被告双方便依照约定交付了牛,原告主动向英塔木人民法庭提出撤诉,该起代牧纠纷也得到了实质化解。
人民法庭处在基层第一线,面对家长里短的“小案”、急难愁盼的“琐事”,始终秉持“杜绝事小而不理,防止小矛盾变大纠纷”的原则,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以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将每一件民生小案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古丽巴兰·王达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