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大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执行监督新格局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大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执行监督新格局

“执行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司法尊严,我们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和‘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决心,集中力量攻坚一批‘骨头案’!”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在“执行大会战”动员会上的铿锵话语,拉开了人大监督与法院执行深度融合的攻坚序幕。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遵循,创新“人大监督+代表见证+法院攻坚”工作模式,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始终,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依法监督立根基,构建规范化执行监督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扩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要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将法院执行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列席审委会等方式,精准把脉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法院完善“智慧执行+联动惩戒”工作机制。在此次“执行大会战”中,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执行部署、现场见证、结果评议全过程,既体现了“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原则,又实现了司法权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统一,确保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代表见证强实效,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这次执行大会战让我们看到了法院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决心和力度,也让我们对法院执行工作更加有信心了!”参与见证的人大代表马小晶的感慨,道出了代表监督的实践价值。在执行高某夫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李丽君院长带队攻坚,目睹被执行人从拒不配合到当场履行全部执行款的转变;在跨域腾房案件中,代表们全程监督法院“优先护童、错峰执行”的柔性举措,见证法院在依法执行与民生保障之间的精准平衡。这种“零距离”见证模式,既让代表直观了解执行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也通过代表的专业视角提出优化建议,推动法院在秋雨潇潇中突击拘传“老赖”韩某,成功执结拖欠款项,实现执行到位金额累计超70万元的显著成效。

联动攻坚破难题,完善综合治理执行格局

偃师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立法精神高度契合。在人大监督推动下,偃师法院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实现“执行110+公安110”高效协作,联合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全面排查财产线索,灵活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手段,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在曲某房屋腾退纠纷案件中,通过人大代表协调街道办、村委等基层力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避免矛盾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联动监督的系统效能。

司法为民显温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偃师区将人大代表参与执行监督作为倾听民意、回应关切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带着群众诉求参与执行,既见证法院“刚性执法”的力度,也见证“柔性关怀”的温度:跨省腾房中避开孩子上学时段、雨中执行时兼顾当事人实际困难、调解过程中情理法交融,这些细节既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也通过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所强调的“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偃师区通过人大代表深度参与执行,让每一起案件的执行都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切实兑现为“真金白银”。今年以来,该院执行核心质效显著提升:1-10月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39.22%,同比提升4.73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44.23%,同比提升4.94个百分点;终本率37.84%,同比下降3.68个百分点。

下一步,偃师区将继续深化人大监督与法院执行工作的协同机制,完善代表参与执行的制度化渠道,推动“集中执行与日常攻坚有机结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刚性约束与民主监督的柔性支撑,持续破解执行难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偃师提供坚强保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欧阳广华 张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