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特种车辆安全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特种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环卫、物业、危化品运输等特种车辆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交通安全警示约谈会,通过警企联动拧紧道路安全“阀门”。

约谈会上,交警大队民警与各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结合涉特种车辆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当前特种车辆作业中存在的违规占道、安全设施缺失、驾驶员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逐一明确车辆隐患排查整治、驾驶员安全培训、作业路线规划等整改方向与具体要求。同时,民警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特种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着重强调违法违规作业的安全风险及法律责任,引导企业树牢“安全第一”的运营理念。
针对存在的问题,交警大队向各企业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确保对运营车辆及驾驶员实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二是强化车辆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车辆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制动系统、反光标识、安全防护设施等关键部件进行全面检修,坚决杜绝“带病”运营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加强驾驶人管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及实操演练,实行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登记与奖惩机制。四是规范特种车辆通行管理。严格遵守紧急任务执行期间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严禁滥用优先通行权,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态,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正视自身安全管理漏洞,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清单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现场,各企业代表签署了《车辆整改告知书》,郑重承诺将严守交通法规及行业安全标准,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下一步,兴隆分局交警大队将持续深化警企联动协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双巡查模式强化日常监管,全力推动辖区特种车辆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建设,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刘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