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河南省高级法院与河南省检察院联合印发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正式公布,义马市检察院起诉当地水利局不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这起案件的背后,是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构建“培育有章法、应用有实效、赋能有深度”典型案例工作体系的生动实践。2023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已斩获最高检典型案例9件、省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20件,各类省级以上案例累计达79件,用司法实践诠释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检察价值追求 。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将新时代司法理念贯穿典型案例工作全过程,锚定清晰价值坐标。在案件办理中坚守“法理情有机统一”导向,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深度融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秉持“一案一治理”系统思维,突破“就案办案”局限,以典型案例为支点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规范、社会治理延伸。强化“技术赋能法治”创新理念,借鉴最高检技术支持公益诉讼实践经验,运用卫星遥感、DNA鉴定等技术手段,提升案例证据固定、事实认定的精准性与专业性。义马市河道监管公益诉讼案中,检察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固定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关键证据,既确保案件依法办结,更推动建立河道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
机制筑基方能行稳致远。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构建全链条培育孵化体系,让典型案例“破土而出”。源头筛选环节建立“种子案件”台账制度,案件受理时即精准捕捉新类型、争议性、引领性特质,分类入库重点培育。打破部门壁垒,抽调办公室、研究室、宣传处、“四大检察”业务部门骨干组建案例培育工作专班,出台案例培育实施方案,明确线索挖掘、案例立项、跟踪培育、结果运用等培育步骤,推进案例培育工作精准化、项目化运行。通过案例选树、实务研讨等常态化活动,提升检察人员案例意识与专业能力,实现“育人与育案”双向奔赴,为典型案例培育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价值转化让典型案例焕发持久生命力。对内将典型案例纳入类案检索强制要求,审查报告中须明确援引说明,通过即时通报表彰机制、业务评价等载体,营造“办精品案、树标杆案”的履职氛围。对外依托两微一端、“送法进企业”等平台,讲好法治故事,让典型案例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教材。更通过“典型案例大家谈”研讨活动、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将案例中的法律适用标准、办案经验转化为类案指引,推动执法司法从“经验型”向“规范型”转变 。
“典型案例是法治实践的‘鲜活样本’,更是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引路明灯’。”三门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懋蓥表示。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典型案例工作体系建设,以理念创新引领实践创新,以机制完善保障质效提升,让每一件典型案例都成为传递法治温度、规范执法司法、推动社会善治的重要力量,为法治三门峡建设注入更强劲的检察动能。(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