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深耕家庭教育法治土壤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深耕家庭教育法治土壤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促进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深度融合,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走进鄂托克旗第一小学,成功举办“依法带娃,科学育人”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慧卿亲临授课,为500余名学生家长呈现了一堂既有理论深度又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法治教育课。

赵院长以“家庭是社会最小单元,亦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开篇,深刻阐释了家庭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和父母的示范引领作用。课程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时代价值和核心要义展开系统讲解,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情说理,与家长深入探讨了在法治框架下如何履行监护职责、实施科学教育、构建和谐亲子关系等现实议题。授课内容深入浅出,现场互动热烈,有效强化了家长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科学育人理念,使“依法带娃”不仅成为法律约束,更转化为育人智慧。赵院长还向家长们介绍了法院在家庭教育指导和法治宣传方面的创新举措。

此次专题讲座是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写照。近年来,该院始终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营造健康成长环境作为重要使命,在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形成了一系列特色做法。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体系。成立少年家事审判专业合议庭,始终秉持“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在案件审理中融入柔性司法理念,引入心理疏导和社会观护机制,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确保裁判结果最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创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优势与特邀调解员经验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关爱帮扶、心理疏导”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司法服务,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强化判后回访帮扶机制。依托“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对涉及未成年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建立常态化跟踪回访制度,密切关注判决履行效果和未成年人成长状况,成立“润心”志愿者服务队,联动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构建全方位保护网络。打造特色普法教育品牌。持续深化“送法进校园”“家长法治课堂”“法院开放日”等载体建设,推广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年级法治队长、班级法治委员“三级”法治教育机制,针对不同群体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展望未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紧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求,持续优化家事审判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推动法治教育与家校社共育体系深度融合,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金豆)